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注意新生儿参保的时间规定

时间:2019-05-21 10:0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4253

编辑同志:

我儿子今年2月17日出生,我听说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可以买城乡居民医保,从出生开始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就没急着给孩子上户口买医保。4月16日,我们等他满月后帮他去上了户口,然后去武冈购买城乡居民医保,但被告知只能从5月1日开始报销医疗费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小孩出生前两个多月产生的医疗费用就不能报销了?

小欧

记者追踪:

武冈市医疗保障局回复称,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父母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可在出生28天(含28天)内办好户籍手续后参保,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超过28天的缴纳当年人平筹资总额后,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根据当事人反映的情况,小朋友在参保时已超过出生日期28天,根据文件精神只能从参保缴费的下月起享受本年度医保待遇。

最近,我们收到不少类似投诉,都是由于对新生儿参保有关规定不了解或理解错误,耽误了给小孩购买保险,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一方面,新生儿父母要主动向有关部门直接了解政策,避免道听途说;另一方面医疗保障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湖南日报记者 田燕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