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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藐视法律,要求政府部门严惩,为死者家属讨回公道

时间:2011-01-13 16:34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332

湖南永州宁远县重大交通事故未能及时处理,让受害者家属心寒,强烈谴责肇事者李景明,要求政府部门给予强制执行,严惩凶手

201011170632分,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宁远大酒店红绿灯十字形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闯红灯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脑部受重伤。

事发经过:201011170632分,李景明(肇事司机)驾驶湘M81051中型普通货车从桐山方向沿泠江路驶往冷水镇,途径宁远舜陵镇宁远大酒店红绿灯十字形交叉路段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驶,闯红灯,将从宁远舜陵镇北正街沿九嶷路驶往宁远八中由唐全友(死者)驾驶并搭乘唐杨琳(伤者)的轻便摩托车撞翻数米远,造成唐全友头部重伤血流如注,当场死亡,其场面惨不忍睹,唐杨琳头部亦受重伤。肇事者李景明明知是红灯,本应该减速并停车,但是却高速闯红灯,其间正值宁远县整治交通秩序活动期间,但肇事者仍漠视交通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政令,可见肇事者视法律、法规、政令为无物的心态。

事发后,唐全友遗体被送至殡仪馆停放,唐杨琳被送往宁远县中医院抢救。宁远县交警大队于20101122日作出宁公交认字【2010】第019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景明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车辆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通过十字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应负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肇事者李景明在未取得证驾驶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即未参加年检年审,又未购买任何保险的车辆,且高速闯红灯,造成一死一伤重大交通事故,其人哪里有一丝一毫的交通法律法规常识,此种行为简直就是故意伤害、赤裸裸的谋杀。受害者家中经济困难,本就是下岗职工,且要供养80岁高龄的父母,又要照顾仍在上初中的女儿,如今家庭主要的成员亡故,一个美满的家庭就此破裂。让人更悲愤的是,事发至今,在经交警大队多次沟通,死者家属多次追讨的情况下,肇事者家属只拿出了5000元。事发后为抢救唐杨琳的医药费就已花费万余元,死者唐全友的安葬费更是毫无着落,面对受害者家属的境况,肇事者及其家属竟然视若无睹,不仅不积极配合交管部门解决事后问题,还将其财物偷偷转移,拒不履行依法承担的相关赔偿,无故拖延时间,导致交通事故处理至今未果。肇事者及其家属此种逃避承担责任的行为简直是人性泯灭,道德沦丧,天理难容。

在如今以人为本、提倡和谐的社会,竟然发生这样一起恶性交通肇事案件,天理何在,法理尊严何在,心痛,除了悲伤就只剩心痛。不想说太多,只想请求政府引起重视,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处理协调此事,坚决要求严惩肇事者,严惩这个暴徒,还受害者及其家人一个公道,不要让这些疯狂马路杀手留在社会继续作案。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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