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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国诚石材有限公司拖欠我刘*国孙*海等人工人工资由华容法院2018年三月六日判决生效应付工资645344.70元,矿山正常生产出货,法院九个多月了不去强制执行我们的民工工资,说有领导不让去强制执行封厂。
部门、律师、记者回复
(共1条)
刘国与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2018年3月6日判决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刘国安保金500000元、支付工程款130000元及未结算石料款15344.7元,共计645344.7元。 2018年5月2日,该案进入执行,因当时县内石材厂均处于停厂整顿期间,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执行中,经对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进行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反映给了申请执行人刘国及其代理人。2018年12月,刘国向本院反映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已开始生产,并已对外销售石头,经本院核实,该公司确于11月开始生产,但因债务较多,生产收入均直接由其他债权人控制,未进入公司账户也未进入该公司各股东私人账户。鉴于此,本院结合市场块石原料的价格及本案的执行标的,于2018年12月20日现场查封了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出来的块石原料约2万吨(同时,该厂也被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查封,至此,该公司实际已无法正常生产和销售)。查封后,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一宋的实际出资人张多次找本院要求与刘国协商处理,也多次与本院交流了以物抵债的处理意见,本院执行人员也向刘国转达了该意见,但因双方存在分歧而未能达成协议。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院已向刘国本人及代表人表达了将依法启动估计拍卖程序。 因刘国无以物抵债的意向,本院将依法启动对已查封的华容县国诚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2万吨石块原料的拍卖程序。
华容县人民法院
2019年1月2日
评论者: 华网中心 2019/01/02 15:08 第 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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