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周旺镇政府回应“举报周旺镇大柱村书记违法违纪行为”

时间:2018-12-13 19:5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915

举报隆回县周旺镇大柱村书记彭长根违法违纪行为

尊敬的隆回县纪委领导:

您们好!我是周旺镇大柱村民代表,应广大村民之恳求,由村民代表(不便实名公布,因彭*根家族势力强大,且家族成员有涉黑背景,怕遭遇威胁,敬请谅解!)将彭*根书记违法乱纪事宜成以文书向纪委举报。2018年8月4日互联网有一篇“关于彭*根同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文章,周旺镇政府做出了调查结果回应,然而调查结果,令村民愤怒,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因为周旺镇政府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脱离群众基础,未走群众路线,听信彭*根一面之词,未进村走访正义村民实地调研,导致调查结果与事实背道而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政府工作奋斗的目标”,大柱村村民极度渴望拥有公平、公证、和谐、幸福美满的生活,为此,希望隆回县纪检部门重启调查程序,给大柱村村民一个公平、公证的调查结果,百姓需要真相。为顺应新时代背景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大柱村村民对彭*根书记违法乱纪的恶劣行为不再忍气吞声,愿意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提供彭*根书记违法乱纪的证据。

被举报人彭*根基本情况:

彭*根,男,汉族,1957年出生,200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隆回县周旺镇大柱村人,高中文化。1996年4月至1999年5月任原阳光村村秘书兼计生专干;1999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原阳光村村委委员、村秘书;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原阳光村村委委员;2008年6月至2011年4月任原阳光村村委会主任;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原阳光村党支部书记;2017年5月村支两委换届后担任大柱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举报事项:

彭*根书记长年以来贪污腐败、涉农惠民拨款账目不公开、虚报账目、懒政、不作为、上下级勾结办事需收好处费、处理村里事务不公平、公证、公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行为。

1、2016年原阳光村(现合并到大柱村)大院子池塘清淤泥工程,隆回县政府下拨6万元扶贫款用于清理池塘淤泥,彭*根对外做账只有3万元,剩下3万元据为己有。可去县政府查账,村民通过渠道已经查到实际下拨的款是6万元,并非彭长根对外公布的3万元,请有关门部门核查。

2、大柱村集体财政账目从不对外公开,扶贫资金下拨情况及资金流向村民一概不知,任由彭*根弄虚作假,虚报资金,抹平账目。

3、2010年,原阳光村集体坟山卖树所得款15000元,彭*根未经村民同意私自取出3300用于岩山水库自来水工程水管铺设,水管铺设一半搁置未完工,成为烂尾工程,至今原阳光村村民未能喝上自来水。村集体财产,彭*根为什么不召集村民开会研讨决定,私自挪用。上级的扶贫款为什么不用于岩山水库自来水修建工程,非得私自挪用原阳光村五、六组村民集体财产。

4、2015年,上级下拨了一笔6万元左右的资金给原阳光村,分两次拨付,用于维修原阳光村村主干道,维修路段为枫树半岔路口至大柱学校,全长3.2公里,当时上级下拨的这笔资金主要用于铺砂、维修路边、路面平整、人工费等开支,这笔资金入了村账管理。账目请公开具体应用细节,接受村民监督。

5、2017年,县下达农村公路扩建指标,将大柱村列入计划,给该村下拨72万元的扶贫资金用于该村公路扩建。资金应用明细请对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6、2018年,大柱村公路扩建,彭*根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彭*平承揽该村公路扩建施工项目,全村百姓目睹彭*平每天都在施工现场开展工作,而周旺镇政府的调查报告中,说“彭*平未参与村公路扩建施工工程”,明显与事实不符。这其中的利益关系,请纪委明查。

7、贫困户评选,彭*根从未进行村民选举,未顺应民意,优亲厚友,自作主张将贫困户名额分配给自家亲戚,有些家庭拥有两辆小轿车竟然也是贫困户,在城里买了房子的也是贫困户,在外地开厂做生意的也是贫困户,家里亲戚有妇科病的,以此作为依据也划分为贫困户;彭*根之子彭*平因离婚了以止为依据也被划分为贫困户,享受国家贫困补贴。真正需要扶贫的困难户却享受不到国家的好政策。彭*根作为中共党员,办事不讲党性,不讲原则,有损党员干部形像,给国家的扶贫工程抹黑。

8、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涉农惠民政策的落实不公平。2017年政府下拨72万扶贫款项用于扩建村主杆道路,彭*根将施工过程偏向于私利,将自家门前的道路扩建得非常宽,路基使用大量花岗岩进行加固,而那些路窄弯急真正危险的路段却没有进行扩建或采取加固措施。施工过程中彭*根之子彭*平参与施工。

9、懒政、不作为,彭长根自1996年担任村干部至今,村里连自来水都喝不上,村民需两里路外的水库里挑黄泥巴水喝。现大柱村由原鲁塘村、大柱、阳光村合并组成,现鲁塘、大柱均安装有路灯,唯独阳光没有安装。

10、村民找彭*根办事,彭*根勾结村里其他干部变相收取好处费,如需开具某某证明,给几百元小费或请客吃饭方能顺利办成,否则百般刁难。村民可提供电话录音。

11、村里20亩退耕还林款不知去向,未发放到村民账户。请查实。

上述举报事宜均属事实,村里人人皆知,恳请政府领导莅临大柱村走访村民调查取证。还大柱村一个“民主、和谐、自由、平等、公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注:走访调查时,请走访村里正义村民,为保证调查取证的真实性,请避开走访彭*根家族成员及亲朋取证,以防包庇。)

此致

敬礼!

周旺镇大柱村正义村民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