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毕业于211,985大学的学生,自2010年在校园招聘网上看到了一公司招聘派往澳洲工作,当时网站上写明条件相当优越,包括:自培训结束后服务年限为5年。 自2010年7月6号到公司报到至今反复问相关负责人对于服务年限总是不同的说法,并且因为出过需要也参加了公司安排的雅思考试培训并且参加了雅思考试,也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也办理了护照,出国所需材料公证,但一直未提出签订培训协议,也不明确具体的服务年限要求和违约金数额。直至2天前,公司拿出协议要求我签字,协议要求培训后服务期限为十五年,而且只说在澳洲培训一年其他事情一概不明确也与当初口头承诺不符,只是说按需和培训表现安排培训结束后15年的工作岗位,如果违约无论已服务多少年均要赔款40万再加先前所有费用而且不是按劳动法规定逐年递减原则无论服务多久之后仍要赔款40万。因此,我拒绝签字要求公司协商降低条件,未果。第二天公司即下答调令将我调出原所在部门。因为所学专业与现在工作不符,我本人想提出辞职,就目前还未提出辞职信,公司做出二次调令,调至生产一线。但公司要求赔偿先前培训以及办理出过手续的一切费用,而且公司是出了名的不讲理,工资发放本身就是压了我1个月的工资加两个月的学历补贴。如果辞职,递交辞职信后30天是否仍然按照劳动法之规定履行义务完成交接,按公司通常做法是交了辞职信就已经算离开公司了不用再上班30天,交了合同上规定的违约金3000元才给开离职证明。但现在我听说公司要求我赔款1万才肯开离职证明。公司是苏州有一些名气的企业一手遮天目无法律!!!请各位找工作的大学生朋友们小心!!江苏沙钢最好避开走!!!1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