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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人民法院回应“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办案拖沓、欠公正!”

时间:2018-10-24 09:5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257

投诉内容:追讨血汗钱!

本案于2017年8月3日在邵阳市大祥区法院递交诉讼状,2017年9月26日转移到双清区法院,2017年10月24日第一次开庭,2017年3月16日再开庭,2018年5月21收到判决书。2018年5月24日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一直未开庭,2018年10月9日到中级法院询问,说是案件卷宗双清区法院未能转移到中级法院,于是再到双清区法院查询,果然未转移,案件卷宗一直还置留在双清区法院,整整一年多了,这么小的案子,为何拖了这么久,联想到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及下判决书之前的一些不正常的情况,特进行投诉,现将一些情况如实反映如下:

1、本案在2017年10月24日第一次开庭时,原定9点钟开庭,一直到10点钟左右,主审法官殷**才姗姗来迟,同时进来的还有一位与本案被告相关联的人(徐某),殷大人坐定之后,开始翻阅卷宗,徐某开始进行吵闹,足有10分钟之久,在此期间,殷大人未作任何表态,徐某自行离去后。只见殷大人“正襟危坐”于主审台中央,身披法官袍,宣布开庭,简单的问了不到5分钟,殷大人说是要追加第二被告,果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问话期间,由于法官袍不慎滑落,只得重新穿上,甚是滑稽。本人从未上过法庭,心目中的法庭,应是庄严、神圣的地方,法官形象也应是健康、公正之形象。情形如此之喧嚣、法官形象如此之邋遢、龌龊,法院良好形象瞬间崩溃,这是替老百姓做主的地方吗?一种不祥预感悄然而至。

2、直到2018年3月16日再开庭,整个过程大概20分钟左右,殷大人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3、2018年5月4日,殷**突然打电话通知我(原告),说有事面谈,10点钟我赶到法院,他对我说,要我写一个书面材料,主动要求由第二被告来承担主要责任。我暗想,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证据充分,只要根据国家法律,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进行判决,为何要让我特意写一个书面材料,因此,我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他仍然不死心,又把我叫到隔壁一个办公室,同时来了一位庭长,同样提出要我写书面材料,且语重心长的跟我讲了很多大道理,也被我拒绝了,在此期间,我拿手机出来看了一下时间,他们误以为我是在摄像,马上进行了制止,我说,你们不要担心,我只是看一下时间,再说,光明磊落,坦坦荡荡,何以惧怕!2018年5月21日收到了判决书,结果可想而知,主要责任判给了追加的第二被告头上。综观这些不同寻常的现象,这里面是不是存在猫腻,有没有徇私舞弊?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不得而知了,只有将这些情况进行反映。

4、2018年5月24日,原告到时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一直未能开庭,律师前去打听,说是案件卷宗双清区法院未能转移,于是2108年10月9日到双清区法院咨询,殷**说是判决书未能送到第二被告手中,需要公示,公示时间75天,问他什么时候公示的,他说不知道,一气之下,原告找到法院监察室胡主任,胡主任找了他之后,他才来查,结果是6月25日已进行了公示,远远超过了公示期。唉,如此之工作效率,如此之工作态度,如此之工作责任心,让老百姓何堪承受,何以理解!我想,我这个案子绝不是个例,殷**如此胆大之妄为,也决不仅仅是个人行为,这跟双清区法院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行为约束及监督制度的缺失是密不可分的。

5、法院本是神圣、庄严之庙堂,头顶国徽,替民做主的地方,但我们的法院,畏民如虎,门禁极其森严,让人不寒而粟。炎炎烈日下,前往法院办事的人,只好站在太阳下暴晒,而法院偌大的大厅闲置在哪,开着空调,一个保安,空空如也,静静的对着暴晒的人民,让人不胜唏嘘感慨!以上情况均属实情,如双清区法院继续敷衍了事,本人将继续申诉。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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