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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公安局回应“湖南宜章县公安局办案不公”

时间:2017-10-20 15:0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995

湖南省宜章县公安局办案不公,谁来为我主持公道?

尊敬的

你们好!

我是湖南省宜章县瑶岗仙镇前进村2组村民,于09年已定居宜章县城,也是一名退伍军人,2016年4月11日瑶岗仙镇派出所以损坏公司财产罪将我拘留十天,现强烈申请上级领导复议瑶岗仙派出所不分青红皂白故意地拘留我无道理的几点事实。 一、前进村下年郎自然村1、2组修路经过我禾坪时(晒谷场),从来就没有人跟我协商过。二、2015年清明节前十天左右,我打了个电话给陈某某(下年郎1、2组自然村)理事会会长,我说明天回来老家协商从我禾坪上修路一事,陈某某当时说你一回来就召集理事会到陈氏祠堂来开会,谁知第二天我一回到老家根本就没有人来跟我协商修路从我禾坪上经过一事,无奈,我吃了午饭后,亲自到陈某某家跟他协商说从我禾坪上修路过可以,后我提出自然村换我老家住房后的旧地皮给我。陈玉球当时说可以是好事。协商好后我就回宜章来了,之后几个月来从未有人打电话跟我来商谈此事,1、2组理事会及村干部无任何人给我信息等等。三、2015年9月8日我无意中打电话回去,才知道已经强行霸占通过了我的禾坪毛路,9月10日我约好瑶岗仙镇纪委书记黄某某(又是时任驻村支书)等政府三人,村会计陈某某,1、2组理事会全体人员共20人左右在我村祠堂里聚事,我发言说路可以通,按照我清明节前提的要求怎么样?当场被陈某某(工地老板,又是本自然村一组人,理事会的领头羊)否定,他说换地皮没有,以后不从我禾坪上过了。他这么一说我也无话可说,走到禾坪上协商把挖烂了的地方修复和恢复禾坪界线,当时我也从未提出损坏我的禾坪赔偿问题,我放出了高姿态和友好的情感,我再三强调要求黄某某书记监督好口头协议,否则出了事要负全责。四、2015年10月2日施工老板陈某某(陈某某的二哥)在天还没亮就喊起施工人员再次强行霸占我的私人财产禾坪,实施道路硬化,他又已违约了他自己定的口头协议,五、我还被陈某某(承包工地老板)几兄弟喊起宜章县里田镇街上的6位地痞流氓打手当着两位警官被他们暴打一顿,造成轻微伤,脑震荡,打我时我从未还手,唐警官可以为我作证。对方出尔反尔,一而再再而三欺人太甚的情况下我合理正当维权,我没错。土地是集体的但土地上的禾坪这一附着物是我个人所有的,这一用益物权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侵犯,因此,建筑老板或理事会要征用我的禾坪就得与我商量,签订征用协议并支付征用费,但是他们不但没有跟我商量和签订征用协议,他们还故意强行占用我的禾坪甚至还打我们,我是个受害者。在这么一种情况下派出所不但没有秉公办案,还把我这个受害者无故拘留十天,是社会的悲哀,政府执法人员的耻辱。我的合法财产不但没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强行霸占了我禾坪(晒谷场)的老板还受到了保护。

宜章县瑶岗仙镇派出所范某某,身为派出所所长不分青红皂白,执法不公,忽悠法,欺压我是老百姓。最后要求上级领导为我主持公道,在2016年4月11日前,我亲自打电话给范所长要求他来协调我和陈某某的纠纷一事,约了很多次,最后一次是2016年4月11日约好来协调,对方不但没来,单把我约来扣着拘留,这说明是有预谋目的来整我。我要求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当时拘留我时,我是带病拘留,极为痛苦,出来瘦了8斤,进拘留所时我跟唐警官说过,错误拘留我每天赔偿1000元人民币。后来到2016年5月5日我和陈某某的纠纷案子得到了对我不完善的处理,我那张人民调解协议书也完全可以证明我是无罪无错的,对方负全责。

另特:我从拘留所出来第一时间打电话给瑶岗仙派出所长范某某时他还对我说,赶快把事情处理好,不然还要转刑事案,这是在威胁我(老百姓)。出来第三天我去找县法制大队长胡某某讲理时,他当着我拿起话筒打电话给范所长说,瑶岗仙派出所范所长你给我听到,当时喊你把他搞死不听,现在一出来又来闹事。这些事实说明公安局和陈某某有勾结,进一步暴露出公安局执法不公,为官不正。

我的上级领导们,请你们来主持公道,像他两人民公安警察公仆社会哪里会有平安?竟说出些无人性的鬼话来,这就间接的表露出胡大队长在帮有钱人办人情案,打压着我老百姓,他们办事只会激发矛盾。我出来也找过律师,本想诉讼非法拘留我一事,但律师看到诉讼公安局没有一个人敢出来。无奈。2017年6月份县纪委找我谈话时,谈起此事,觉得公安局确实太过分了,后我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都不予接受说时间过期了,这件事我从去年一直在请求复议怎么就过期了呢?难道说当官的执法犯法就可以逍遥法外吗?办错了案子不应该纠正吗?公理何在?

申请人:陈先早

年 月 日

电话:15773526219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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