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投诉反馈详情

邵阳国税违规操作停发工资 投诉后获圆满解决

时间:2017-10-10 08:5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784

记者同志,我是绥宁县国家税务局的一名干部,我的出生年龄是农历1957年08月15日,当时我的档案年龄也许是按农历08月15日登记了。所以邵阳市国家税务就按我的身份证的档案年龄计算退休的年龄。

即使按档案记载的年龄,即;08月15日,那么邵阳市国家税务必须在2017年08月31日前将一切退休手续办好,这才能成为正式的退休人员,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凡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当月办理好正式退休手续后,从下月开始即一切待遇按退休人员的标准发放。。。”

如果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如果在2017年08月31日前给我办理了正式的退休手续,次月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的待遇,这也是合理、合法的。我没有一点意见。可是邵阳市国家税务视国家的法律当儿戏,不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严重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按常规出牌,在2017年08月31日前没有通知本人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一直到2017年09月12日(这一天是我们每月发工资的日期)才通知我交照片办理退休手续,县局于09月15日将照片交市局,一直到现在(10月08日),我的退休手续还没办好,既然没办理正式的退休手续,那我仍然就是在职干部,一切待遇就得按在职人员对待,为何未正式退休就停发我的工资。

然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邵阳市国家税务局在违规操作,漫长的办理我的退休手续,工资已在09月份已按退休工资发放,然而日常工作还在继续考核,绥宁县国税家局在09月27日月还在下达我的考核任务,不知这是什么罗辑!这只能说明邵阳国家税务局及县局的相关人员,法治观念淡博,违规操作,业务技能浅缺乏。导至执行政策不到位,办事效率差。出现这些错误的,不寻常的怪现像。

(这是绥宁县国家税务局人教科在2017年09月27日还在考核我的工作)此时我的工资已经停发两个月了。不知邵阳市国家税务局是谁给你们的权力,胡作非为,违规操作,侵犯退休老人的合法权益,在没有正式办退休手续之前,就不就不算正式退休,更不能停止在职期间的一切待遇。这只能说明邵阳市国家税务局不懂法,槽踏法。

请问邵阳市国家税局,我国的婚姻法规定;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都到达了合法年龄,如果在没有正式办理结婚证之前算合法夫妻吗?既然不是合法夫妻就不能非法同住。同样,退休人员虽已到达退休年龄,在没有正式办理合法退休手续之前,就不算正式退休,既然不算正式退休就不能按退休人员的待遇对待。绝不能无故停发我的工资。

我是2017年08月15日到达退休年龄,你们必须在08月31日之前将一切退休手续正式办理好。从09月份开始按退休人员的标准发放工资,这才是合情合法。现在是10月08日了我的退休手续还在漫长的等待之中,你们有什么理由停发我的工资。你们身为一个主管单位,不按原则办事,严重违法,侵犯干部的权益,有损国家的形象,严重伤害了退人员的切身利益。为了严肃法纪,确保国家政策的合理落实,做到公平、公证,希望华声在线投诉平台记者同志,为我主持正义,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引起重视,严惩那些不作为违法违纪的当事人,立即纠正错误,公开道歉,补发我被错误扣发的工资及其他相关的损失!

记者同志,谢谢你们了!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