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10 16:1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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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谴责郴州高新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招标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官商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湖南省纪委并傅奎书记:
在郴州市高新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中,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五一(刚刚当选为郴州市副市长)之子李某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6年12月20日在郴州市资源交易中心参加了由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园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开标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该中标结果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湖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且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存在的暗箱操作、官商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原因如下:
一、园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第二次)项目在2016年12月20日09点00分正式开标,评委组及各位专家在11点40分左右评算出各投标单位信誉分值,评分结果为:第一名、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乘以权数(0.25,下同)后的信誉分是37.38分;第二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乘以权数后的信誉分是36.33分。公示分数后,中建三局对其公司的信誉分提出质疑,要求评委组重新计算信誉分。在当日14点00分左右,评委组第二次评算各单位信誉分完毕,评分结果更改为:第一名、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中建三局),乘以权数后的信誉分是38.02;第二名、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乘以权数后的信誉分是37.44分(详见附件3)。中建三局的两次评分结果,在不乘以权数的情况下信誉分增加了6.76分。而根据园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中信誉评审计分办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条款规定“当芙蓉奖、省优质工程、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标范工程、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以及苏仙奖等累计超过7项时,超过7项部分按表中评审标准五分之一加分”计算规定,该项目两次评分结果相差的分数相当于约33个省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或约113个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项目所加的分数,数量相关悬殊,评委组在两次评分中是否存在偏差。
二、根据园区白露塘中学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6.1条要求“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料的原件至现场报名,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提供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全的报名将会被拒绝”。而据了解,中建三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赶到现场报名,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仍接受了中建三局的报名,未按招标公告的要求严格执行,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工程属于郴州市高新区管辖范围内,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李五一(刚刚当选为郴州市副市长)之子李某却以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其父亲工作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参与招标,根据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提出的“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要求,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两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作出如下规定: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代理、评估、咨询等有偿中介活动; 不准从事其他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然而在当下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作为新当选的副市长,对自己的子女管束不严,让老百姓怎么看?
综上所述,恳请相关职能部门本着维护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投标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恳请新闻媒体、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督促、监督这种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更大错误的发生。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