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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公安分局回应“在邵阳市东湖寺派出所受到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

时间:2016-09-19 09:0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296

投诉申请书

在邵阳市东湖寺派出所受到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请求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由于平时工作忙,无暇顾及自身的事情,耽搁了太多的时间,但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权与合法人身权一定要得到维护,故而,我今天来贵处投诉。

我叫周文,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人,今年33岁,是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司法局的一名公职人员。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上半年,清明节至端午节期间的一个星期五,我乘坐下午的火车从永州市去邵阳市,准备回家看望父母,火车到达邵阳市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没有班车回隆回县了,于是就在邵阳火车站附近留宿一晚。

当天晚上9时许,我找了一个旅馆租了一间房,交了租钱准备洗澡的时候,旋开水龙头发现没水,连洗发水之类的也没有,索性去与老板(男的)协商,然而老板不理不睬的,我心里不是滋味,想要老板退钱不租了,老板出言不逊凶人还骂人,为了避免他发生过激行为,我干脆报了警,报警的时候大概在晚上22时许,等当天值班民警(治安副所长)赶到时,那老板阿谀奉承的样子让人寒心,他赶快跑到民警面前说我的不是,说我是喝酒的疯子在闹事。民警要我把身份证拿出来,他用手指甲在我的身份证上面划了划留下了一道痕迹,之后把我的工作证从皮夹取出左看右看将信将疑,还丢在地上乱踩,说你这个酒疯子不要在这里闹事,最后要老板退了一些租钱给我。正在民警准备开车走,我上前想问这个民警为什么要乱划我的身份证为什么要把我的工作证丢在地上踩时,他直冲冲地把车开走了。

那天晚上,我离开了这个旅馆找了另外一个住的地方,但是心一直在莫名地跳得厉害,很难平静下来。

第二天,也就是上述星期五的次日,星期六。这天上午的时候,我去东湖寺派出所找第一天晚上值班的那个民警,走进派出所看到了这个民警在正门稍右办公室里坐着,在这个民警的周围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我径直对这个民警说“是你把我的身份证乱划、工作证丢掉踩的,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周围的工作人员和这个民警(包括所长、协警等)一起把我抓住,脱掉我的鞋子,搜出我身上口袋里所有的东西,卸掉我皮带,抓的抓手,抓的抓衣服,抓的抓脖子,猛地就把我往审讯室里推,他们刚好把我推上审讯座椅时,我说你们这是干什么?你们还是政府人员......?话没说完又用力把我拉回来而且把我双手往后背铐起来(为什么乱动用器械?),比刚推到审讯室那一过程更迅速更猛烈,一个劲地往正门稍右办公室里拉推,等把我拉推到这间办公室时,摁住我颈部,把我摔倒跪下,一顿暴打,拳打脚踢指甲乱抓,我的脸被抓破皮,我的衣服被撕扯烂了,我的头被打得昏昏沉沉,肚子被打痛得要死,背上打得青紫红相加,脚被踩得筋骨疼痛,我不敢出半点声,只要一张口,他们打得更猛烈更残酷。在打我的过程中,时不时地有人问我从哪里来的?在哪里办的假证件(工作证),我说是真的,他们迅速回击,又把我的证件往地上扔,使劲地逼供,不停地打击,要我承认是假的。我忍辱负重一言不发,怕被打得更暴烈。他们就这样打了我一段时间(至少半小时),把我打得遍体鳞伤伤痕累累之后,我一身脏兮兮的,竟然还把我关进正门稍左里面那间铁杆房,我说你们把我当什么人了?他们说“你还敢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分明是牛氓地痞社会渣滓!”于是又出了一招,要我撒一些尿,检验是不是吸毒贩毒分子,我在这种情况下没办法,只得照办,验尿之后,没有什么。我想,我根本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做,他们还是不是公务员呀?我说你们到底想干什么?他们说你这个人还不知道什么叫苦头,在里面呆呆吧!我心想你们是不是土匪。我要他们放我出去,他们说“我们的领导说了,等一会再说”他们又说你不好好交代有你好受的。无缘无故,在铁杆房大概呆了2小时之后,他们让我出来,几双眼睛瞪着我,恐吓我,逼迫我做了不相关的笔录,逼迫我写了毫不相关的保证书并强抓我手指按手印。

我满身冤屈地走出了东湖寺派出所。

本来上述星期六这一天是和家人呆在一起的,但是......第三天,也就是上述星期六的次日,星期日,上午我返回单位了。回到单位,拿钥匙开办公室门,钥匙却不在了(满身冤屈坐在车上脑袋昏昏沉沉一片空白)。我就打电话给上述星期五晚值班的那个民警,要求其给我把钥匙寄回宁远县,但是他装作不知道,还破口大骂,让我气得要死不活。上述星期日下午,我再次返回邵阳。

第四天上午,也就是上述星期日的次日,星期一。上午我再次去了东湖寺派出所,向派出所要钥匙,在开始的时候那个治安副所长还说没有什么钥匙,不给我,后来我要我表哥(邵阳市物价局公职人员李爱国)来给我要回钥匙,他还是不给我,我说他们打伤了我,他承认了打人打伤的事实,知道自己理亏,此才把钥匙给我。

费了一方周折,耽误了这么多时间,这钥匙才拿回,这什么世道!

第四天的下午,我返回了宁远县。

本来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不再追究,但是,自从上次在东湖寺派出所被所里工作人员打了过了半个月之后,我左手连接肩膀的周围及上下处感觉很不舒服还隐隐作痛,然后我就买了一些治疗药物比如云南喷雾剂、维生素系列的,但是用了没什么效果。感觉每天晚上睡觉手痛的时候,就想起了东湖寺派出所打我这件事,实在是噩梦连连无法摆脱。再后来在2015年9月份的时候,我买了一台理疗仪器,用来治疗左手连接肩膀的周围及上下处的疼痛,买了至今在用,可是不仅没有效果,而且越用越痛。我想知道我的痛处情况如何,分别去了三次医院检查,去了宁远县人民医院、宁远县中医院、宁远县中医院,拍了照让医生看了,医生说骨头没什么问题,问题是连着骨头的组织(筋肉、肌键和神经)受到了永久的损伤。

我的身体就这样被平白无故地迫害吗?我的人身权就这样被无缘无故地侵害吗?

故此,我特向上级领导投诉,望查处为谢!

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要求东湖寺派出所赔礼道歉;

2、要求东湖寺派出所因撕扯烂我衣服赔偿损失230元;

3、要求东湖寺派出所因损害我身体赔偿损失贰万元;

4、要求东湖寺派出所废掉我被逼之笔录与保证书。

此致

敬礼!

投诉人:周文(电话13574626020)

2016年6月12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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