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30 15:3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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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根据长沙市有关文件规定,今年宁乡县城乡居民医保更换系统,老系统于7月22日停止使用,新系统于8月11日上线,在此期间不能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对此我局已在局官方网站和宁乡人社微信平台发布了《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系统更换和政策调整的公告》(宁人社发〔2016〕16号),对2016年7月22日16:00前发生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等费用,请参保群众务必在此时间前按原规定的途径办理好报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新政策执行,因政策变化引起的待遇差异自行承担。系统更换后,在协议医院住院的参保病人,在所住医院办理住院结算;在非协议医院住院的参保病人(含系统更换前县外医院住院未报销的),全部到我局社保服务大厅办理住院报销手续。
同时我局还对协议医院下发了《关于更换医保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7号),要求各协议医院为前来办理医保报销的参保人员准确及时办好报销手续,并清楚告知参保人员新系统上线后医保报销业务的办理流程。 对于网友在投诉中提到的5月26日至6月7日在湘雅二医院的住院费用,他可以在7月22日前回我县进行报销。7月22日至8月11日期间,新老系统都无法使用,所有医保业务都不能办理。如果7月22日前没有报销,可以在8月11日后到县人社局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医保报销款按正常业务办理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转帐到住院人的银行账户。由于近期正处于新系统上线之初,大量业务积压,且新系统试运行需不断调试,工作人员也有培训和熟习的过程。因此,如果报销款未在15个工作日内到帐,还请来信网民理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尽快为其办好报销转帐手续。住院费用进行基本医疗报销后,如果发帖网民此次住院费用还符合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我们将按政策为其办理报销。 目前我县已与省人民医院等近40家省市医院签订了医保联网结算的服务协议。与湘雅医院、湘雅二医院等医院的联网结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我县于6月份开始联系,目前正在协商中,待双方认可协议后方可签订。我们将尽快做好省市协议医院的联网工作,以最大限度方便广大参保群众。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