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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城管局回应“隆回县城管局超权及管理不妥”

时间:2016-08-26 09:4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475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打扰了!在这百般无奈之下才提笔向贵部反映关隆回县城管局不妥之处:其一,上面是否有这个指示文件城管局可以随意查车,抓车,扣车?依我们来看,这并不是他们想整顿隆回秩序,而是想达自己的利益为目的,。其二,城管怎样严管占道经营?这倒也是好事,不过只是空谈,究竞一视同行吗?就看隆回县桃洪中路两边行人道,直得论谈反感,曾经听人讲过,有高干部的亲属可以占道经营,还有财势的人花钱买个地方占道经营,这难道谁不能用钱买道经营呢?大家都用钱买尽,还能维护行人道吗?城管执法人员为何太平无事不管呢?这自然引起观众的愤恨。事实如此,特此请求新闻记者下隆回采访纪事,严惩追究,依法处理的答复,在此,我们表示感激不尽!投诉人:隆回县群众。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部门回复列表

  • 隆回城管局 2016-08-26 09:13:35

      关于对“隆回县城管局超权及管理不妥”一帖的回复

      “隆回县群众”网友:

      您于7月13日在华声在线投诉的“隆回县城管局超权及管理不妥”的信访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您提出的“上面是否有这个指示文件城管局可以随意查车,抓车、扣车”的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隆回县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批复》(湘政函〔2005〕4号)文件第二项第七条明文确定隆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具有“行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执法职能。

      二、关于“城管怎样严管占道经营”等问题:

      桃洪中路是我县城市管理的严管街和样板街,全路段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我局对所有违规违章经营业主及摊贩均一视同仁,该路段所有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等违规违章行为一律坚决取缔。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

      隆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7月26日

    三湘华声邵阳记者站 2016-07-19 15:23:05
    记者联系了隆回县城管局办公室,一位姓陈的工作人员解释说,隆回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城管局查处城区的非法营运车辆包括非法营运摩托车,而由县运输管理所查处乡下的,因此,隆回县城管局的执法是合法的。 如果投诉人有疑虑的话,可以打城管局的办公室电话咨询,0739——816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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