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慈利县国土局回应“请求慈利县政府履行协议的诉求”

时间:2016-06-29 16:52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378

慈利县人民政府:
我是零阳镇永安村新街组村民杨东明,在原永安大桥桥头建有私房一栋(三层四个门面,用地面积415.02平方米),自96年始我的四个门面从事商业经营(开办超市)至2014年6月。2012年县政府启动湘运公司永安西站二期建设,政府领导说是重点工程,我的房屋在征收范围,须无条件征用。考虑到超市系我一家6口唯一的经注来源,我不愿意自己的房屋被征用,更不愿意今后生活无着落,同时也拒绝接受拆迁补偿方案。2013年11月13日慈利县国土资源局向我下发了《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通知书》【慈国土资通(2013)04号】,要求我领取补偿款、自行拆除房屋腾地,我对此未予理会;2013年12月17日国土局再次向我下发听证通知书【慈国土资听字(2013)第106号】、听证后该局随之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生效后向慈利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多次、多方协商于2014年6月17日在慈利县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县国土资源局、县湘运公司与我达成房屋拆迁、土地补偿协议:我不要拆迁、补偿款(我的拆迁、补偿款由湘运公司领取),我的房屋拆迁、土地补偿款置换西站二期二个门面70平方米的面积,超出部分按每平方米9000元购买,办证费税由我自行承担……如果西站二期建设无门面、或我放弃门面,则由西站给我给付人民币70万元(见慈利县人民法院2014年6月17日执行笔录)。协议达成后,我自觉履行了拆迁协议按时将房屋撤除腾地。之前湘运公司说很快动工建设,我翘首以盼,谁知二年多了永安西站二期建设毫无动静,之前我去永安西站问询此事,西站明确答复二期建设遇到法律障碍、程序上不合法且未得到主管部门审批无法进行,湘运公司永安西站二期建设遥遥无期,那么之前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执行协议成了一纸空文,对我的诉求也就没有了态度。
综上所述,我一小老百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支持政府所谓“重点工程”建设并对个人利益作出牺牲,但政府不能视百姓利益为儿戏、任意践踏法律、于百姓的死活不闻不问而朝令夕改。直至今天我才明白所谓“政府重点工程”不过是糊弄老百姓的借口而已,可笑之至;那些为官者所谓心系天下、心系民生不过是小吏们冠冕堂皇的说辞而已,不足为信。我觉得自己被愚弄了,被一直以来视为高、大、上的政府愚弄了。二年多来我一家六口寄人篱下苦哈哈盼着新生活的开始,还天真的以为征地拆迁会给我一家人带来新希望,未料是闹剧一场。试问我党的威信何在!政府的公信力何在!法律的公正何在!据此我谨代表一家人负责任的向各位领导反映此事,并提出我的诉求:要么履行协议,给我门面维持生计;要么赔偿我的房屋损失、超市损失,我自行在本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建房。否则,我将穷尽一切手段维权!
杨东明
2015年12月28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