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房产局办理有或无房证明,办理流程业务须知上含糊不清,让我这个老远从公司请假跑来办理业务的普通民众白白跑一趟。如果再折回去拿,真心伤不起。具体事件:我和我老公刚结婚,房子是他本人婚前购买。今天一大早,我们双方特意请了假,一起到株洲市房产局来办理有房证明。我们一来就排队领号,并拿了"业务须知"须知上面明明写明办理有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到场,持有效身份证就行了。(见照片)可我们好不容易排了一个小时的队,轮到我们办理,却被告知需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我们当场被告知这样的消息,真如"噩梦"一般!大夏天的,顶着高温坐一个小时的车来到这,却白跑一趟,真是心伤!普通百姓伤不起啊!建议:我们可亲可敬的政府机构,办事能不能细致犒劳点。毕竟你们是为普罗大众服务和解决问题的!信息时代,办事这么没效率真让人失望!建言:1.能不能在公共须知上写明具体的要求(具体不可省掉的环节,具体非要不可的证件)省得别人白跑,浪费时间。2.老百姓向你们咨询事物时,能不能表情自然,态度好点呢?人家也是不知道才问你啊!大热天的,你们累,我们何尝不一样!"两学一做"认真学了吗?好好做到了吗?要改进!改进!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