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首页> 投诉直通车> 投诉反馈详情

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回应“慈利有多少楼盘未完成验收就交房?”

时间:2016-04-26 15:4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2629

 

作为普通人,买房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很多人辛劳一生可能只买一套房,买期房(签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而不是买卖合同)的,出现不少问题,比如延期交房,延期办证,未经综合验收就交房等等。前几天也关注某报道说张家界楼市乱相,还有辟谣的帖子,这里就不发传送门了,买房起码住的安心吧,但据了解,有一部分楼盘未经综合验收就交房或允许业主装修入住,因此也出了些问题,购房者有一些无奈的帖子,也有不知道怎么办的,如时代港湾,阳光水岸,东方明珠,鑫成君泰等等,说我说的不属实的可以自行看看市中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有多少与开发商打官司的,还有论坛之前的帖子。房地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可否主动作为,为老百姓做多些实事好事呢,只说一条,未经验收就交房,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否主动作为积极督促整改呢?

在此贴出相关条文供参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不补办验收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将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发布评论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