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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教育局回应“岳阳县职专教师无故损坏学生电脑”

时间:2016-03-15 08:4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4202

我是岳阳县职业中专高三的学生,本月27号我将我的一台刚买来才七天的三星平板电脑(价值一干元)放在课桌上,当时虽然已上课,但我就只是把平板电脑放在桌子上的书上,并没有玩,上课时教我们这个班电子课程的老师郭新发从我旁边经过时,竟不问青红皂白,不把事情的是非曲直搞清楚就直接拿走我的平板电脑,当时我不愿意给他,他就用尽他的力气从我的手中用力的一抢,结果他把我的平板的屏幕一下子就拍碎了,当时他抢过去之后看了看屏幕碎了,然后当既扔给我,还满不在乎的走了,当什么也没发生一样,下课后我去找他理论,让我无比气愤的是他竟然说了一句不关他的事,还对我严声喝斥,还想推脱责任,说我的平板根本不是他损坏的之类的话,(已经完全用不了了,致电售后说要3百多块的维修费),这是一名人民教师的作风吗,随便无故就损坏他人财物还不认账,所以恳求贵网站的记者同志与上级领导为我作主!本人将感激不尽!
本人上述所说全部属实,如有不实,不得好报。本人联系电话:13574040186。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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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列表

  • 岳阳县教育局舆情回应办 2016-03-15 08:39:40

      现将网友投诉关于《痛斥岳阳县职专高三教师郭新发无故损坏学生的平板电脑》一帖我局做出如下回复:

      1,该帖是2015年10月28日投诉人予以发布,我局在当日受理该投诉时当即致电岳阳县职业中专校办公室,该校称从未接到过关于此类事件的投诉,学校方面当即表示尽快调查此投诉,因此我局无法查实该投诉的真实性。

      2,我局呼叫中心工作人员在2016年3月14日上午接到了一名自称是我县职业中专学生的致电,该学生称此贴为他本人发布,并说明该投诉内容不真实,对被投诉人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致电人表示深感道歉,接线员随即对致电人进行了深刻批评教育,致电人表示今后不会发生此类事件。

      3,我局在此提醒我县广大师生,当遇到教育方面的不公平对待时请致电我局联系电话;(0730)7620515进行投诉。

      岳阳县教育局

      201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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