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26 10:42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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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26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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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我爸因腹痛腹胀于2016年1月5号在衡南县人民医院住院做胃镜检查,报告结果显示浅表性胃炎,住了几天院,医生同意出院,开了几盒药,没过两天又开始疼痛,后去了衡阳新附二住院,因上次做胃镜检查只有浅表性胃炎,所以没做胃方面医治,治疗一直没效果,又转到衡阳市附一医院,开始也是做肠方面医疗,直到2月18号,大便带血,做了个胃检查,结果让人吃惊,病人家属无法沉受,活检报告胃癌扩散,晚期,由于上次检查存在过错,导制后段时间一直误诊,因放射科的失职错过治疗,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给家属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我请问几个问题,衡南县人民医院做检查难道是形式,走过堂吗?有没有一点医学道德,对得起他那身白大褂住吗?有没有对病人一丝责任的概念?医患关系不和睦,这难道不是原因吗?请医院各位领导三思。请上级领导能给弱势群体作主,还病人及家属的一个公道。望回复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关于对网友罗社投诉“我院误诊导致错过治疗时间”问题的回复
关于网友投诉“衡南县人民医院误诊导致错过治疗时间”邮件已收悉,我院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根据其写信人投诉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我院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患者罗社在我院的诊治情况
罗社,男,70岁,衡南县祚市镇人。因上腹不适、反酸于2016年1月4日入住我院(南院)中西结合科治疗,1月5日行胃镜检查,报告为浅表性胃炎,予以护胃、制酸等治疗,效果不佳,经治医师多次建议其到南华附一或附二等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患者于1月13日出院。根据投诉人反映,病人罗社在我院治疗出院后不久,即到南华大学附二医院住院治疗,后又转至南华大学附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二、我院是否“存在误诊,导致病人错过治疗时间”值得商榷
⑴上级医院不应也不会依据下级医院的检查结果来对病人进行诊治。患者罗社在我院短期治疗后,先后转至南华大学附二和附一医院治疗,这两家医院均为我院的上级医院,根据国家卫计委“同级或下级医院对上级医院辅助检查互认”的有关规定,这两家作为我院的上级医院不应也不会依据我院的检查结果来对病人进行诊治,而是依据病人的临床症状、体征和相关检查结果来进一步明确诊断和治疗。这不是互推责任,而是依规行事。所以,我院认为网友投诉我院“存在误诊,导致病人错过治疗时间”值得商榷。
⑵胃癌是一个重大疾病,不典型的胃癌胃镜下可显示为浅表性胃炎的表现,确诊需要医师根据病人的症状体征与多次胃镜检查并多点组织活检才能明确诊断和分期。患者只在我院做了一次胃镜检查,当时胃镜医师没有发现肿瘤,临床主治医师考虑病人治疗效果不好,建议患者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确诊,病人也去过南华附二和附一诊治。至2月18日因并发出血后在南华附一行胃镜和组织活检等检查才考虑胃癌,我院只行了一次胃镜检查,那时患者无任何并发症,未能及时发现该病,这是符合医疗诊疗常规。需要说明的是癌症的产生非短期就能形成,亦非1至2个月就发展为晚期和转移的。
对于患者罗社身患晚期胃癌,我们深表同情,同时对其家属因专业性非常强的医疗行为的不理解表示认同。今后,我院将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尽心尽责为全县老百姓服好务,无愧于白大褂这个神圣的职业。
衡南县人民医院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