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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相信你,永州法院

时间:2011-09-27 21:5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617

拿什么来相信你,永州法院

 

(口述)我叫蒋芳芝,38岁,身份证号432925197311123623,系湖南省江永县桃川镇锦堂村农民。201119日下午,我丈夫毛楚英在锦堂村活动中心与毛忠红发生口头纠纷,后毛忠红打电话告诉儿子毛辉连,毛辉连接电话后立即从家里拿起一把水果刀到活动中心找到我丈夫,对着我丈夫的腹部猛刺一刀后逃跑。我丈夫在家人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毛辉连逃到广西几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1720,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一家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毛辉连(23岁)进行判决,于83将判决书送到我手上。判毛辉连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赔偿损失6万元(在我丈夫下葬前,由公安机关及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前提下),毛辉连家人支付给我35千元,但这35千元因安葬和治疗我丈夫已花光。首先我不讲中国历来“杀人偿命”这条,判处12年有期徒刑是明显有失法律公平的,锦堂村大部份人都知毛辉连是在外盗窃电脑团伙的骨干(2008115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书中认定我丈夫在本案中有过错,即使我丈夫有过错也是与毛辉连父亲毛忠红发生争吵,与凶犯毛辉连有什么关系?毛辉连又凭了什么能从轻判决??其次是民事赔偿,实际赔偿到位的只有安葬和治疗费35千元,大家想想,现在殴打他人轻伤都要赔偿上万,死了一个青壮年(40岁)才35,法律在哪里?公正在哪里?我有一儿一女,大的20001129生,小的200291生,均为在校小学生,我父亲毛有文,19371126生(74岁),母亲何冰联,68岁,两人均体弱多病,都要靠我丈夫一手撑起,而我自己也是体弱多病,文盲(判决书上竟然写着我是初中文化)。今后儿女怎么办?父母怎么办?

我家徒四壁,没有生活来源,丈夫被杀悲痛万分,更没想到法院也不能给以公正的判决,我没有文化(只读过小学一年级)你让人民怎么相信?

 

                                    口述人:蒋芳芝

                                  电话:13574655468

                                    201185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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