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04 09:3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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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溆浦县一个安全卫士,现在实名制投诉: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新修的教学宿舍综合楼,到现在都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消防设施也没有安装完毕、消防验收也还没有通过,其它的相关检测就更不用说了;他们是在8月底就开始投入使用,9月份就有人将此事投诉到:县教育局、县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安监局等相关单位;但是因为该民办学校的老板身份特殊(是溆浦县教育局前任副局长:李启真)到目前为止,只被消防大队罚款3万元,房子还是继续在做教室、宿舍使用(里面有几百小学生),孩子们危在旦夕;相关部门无可奈何。
在此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教育部门领导私办学校的教学楼到底要不要通过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相关检测?是否有相关的内部政策?
2、一个民办学校没有合格的教学楼、宿舍楼到底具不具备办学条件?
3、这个私办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到底归哪个部门查处?
最后,我们恳切希望领导在百忙中安排成立专案组来溆浦县调查此事,查证属实后严肃处理,还孩子们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此致!
向水诚
13974551532
2015年12月30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教育的奇迹”的三杰学校的龌蹉真相
一、教学楼两栋: 一栋是民房装修而成; 一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即将成为黑房,不能验收的原因是: 1、施工单位过多, 2、施工过程有部分工序没有项目经理、没有技术员、没有完整的资料, 3、边施工、边设计、边办证, 4、原材料检测不完整, 5、没有通过招投标。
二、以诱惑、误导的方式进行私自发包公房工程从而达到欺诈的目的: 1、口头上说到我们学校包工程不会让你们亏钱的,2、合同起草时把施工范围写的少,价格低(在2014年度教学楼的招标价是1400多元/M2,而且一楼还是3.6米高,你们是4.8米高,施工许可证是由学校办理,你们的施工许可证是我们帮你们办理的,你们想只付340元M2就算了,我现在结算的增加工程款及承包工程款合计起来才500多元每平方米,你们买材料就是300多元每平方米,装修40多元每平方米,加起来就是900左右每平方米,还说我们敲诈你们,我问问李局长:900算敲诈了,1400算什么呢?)实际施工过程中,主体全部工程都由舒革军完成,李局长与舒革军承诺说:合同范围内的按照合同平方价结算、合同范围外的工程作增加工程按社会行情价结算,下雨天也不准停工,可是他们相关手续没有办好的原因停工几次,到最后学校以因为施工工期过长,拒绝给我们支付增加工程款,导致我们负债累累,到劳动局投诉,李局长有关系,劳动局要求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学校欠我们的工程款属于合同纠纷,不属于劳动局管;这些情况广大网民应该可以相信是真实的,如果李局长没有关系,没有后台,一栋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教学楼可以在2万多网民的关注下没有任何部门去处理、去执法吗?学校与我们的纠纷问题,不能因此而让教学楼可以先使用再验收,比方说:现在学校不给我们结账,我现在需要钱支付农民工工资,晚上去偷、去抢被抓了,我告诉警察说因为学校没有结账给我们,我们要生存,警察可不可以不追究我们的责任呢?是不是还可以天天继续去偷去抢呢?去追究学校的责任呢? 广大网民及媒体朋友们:学校违规、违法使用教学楼,把违规、违法的责任推卸给我们是错误的、没有道理的;学校及我们只能通过法院解决纠纷后,如果属于我们的责任,真正造成学校的经济损失时,法院只会判决我们赔偿你们经济损失;我相信法院不可能判决叫你们违规、违法使用!! 2、一个公房没有通过招投标,又是部分承包,手续都是边施工边办理,可以说学校的这栋教学楼从一开始就违规违法了(这些事实住建局的朋友肯定会清楚情况的),所以造成停工、延误工期、验收受阻等一系列问题,一个在领导工作岗位上工作几十年的李局长把这些后果责任全部要我们来承担,我在此告诉你:我如果是你教育局的下属科员,肯定会帮领导你来承担所有责任,可是我不是你教育局的下属科员,只是你的一个施工方,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来帮你们承担;我要提醒一下你:你虽然是2015年才退休,但是你的领导权利只能使用在教育部门,现在都不能了,在此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敬业”一个退休的领导走向社会都还不忘记玩弄领导权术。 3、工程按照你们的要求做完了,你们正常招生,按照你们自己说的:397名学生,是多少钱?一个学期就是200多万元,一年就是400多万元,你们修建该教学楼才300万元不到;除去老师工资,你们一年时间收回投资,这些还不满足,还要从合同、从工程施工过程来找茬,三番五次的进行口头答应结算。最终回避结算从而达到不付工程款;你们一栋本来需要430多万元的教学楼,我们帮你们修建只花300万元,还要懒帐我们几十万元,不知道你有没有良心?溆浦人经常说:良心被狗吃了,这句话可能是为你们学校说的。
三、利用学校没有按进度支付全部工程款,知道我们农民工工资有时候不能正常发放,造成农民工与我们之间的误解,进行引诱我们的一些农民工串通一气,从而达到懒帐、诈骗的目的: 1、2015年7月份,工程全部做完了,我要求学校与我们结算(不是结账,也就是说不需要即时付款的)增加工程款,遭到学校拒绝,我三番五次找李局长协商,都是遭拒绝而告终,所以我告诉学校,你不肯结算增加工程款,我不拆钢管架,看看是谁着急,可是学校为了达到侵占我的增加工程款,就未经我知道、同意的情况下叫来我的架子工开始拆架子,我知道后问架子工,是谁叫他拆的,架子工说是学校骗他说:舒老板叫他们学校直接打电话的,我叫他们不要拆了,学校又以吓、骗的方式对他们说,你听舒革军的话,你们的工资别想要了,只要听我们学校的,拆完了,就给你们工资,包括舒革军欠你的钱我们一起付给你,可是善良老实的架子工几天拆完后,拿钱时,只拿到了拆架子的工资; 因为当时没有人管理,造成丢失1000多米钢管、3000多个扣子,其价值5万元左右;我们按照合同,学校有看守工地的义务这一条,要求学校进行理赔时,学校要求我们去找架子工陪,是架子工随便乱丢才丢的,但是我凭良心没有去找架子工,因为1000多米钢管、3000多个扣子,三轮车都要4车才能拉完,因为乱丢是不可能丢这么多的,所以我们要求学校赔偿,学校一直不承认变卖,拒绝赔偿。 2、2014年5月份水电、消防开始做安装阶段,因为经历学校的种种出尔反尔,佛口蛇心之后,我决定不做合同范围外的工程了,所以学校就开始拉拢向水诚(因为学校知道在2014年春节期间,向水诚在劳动局说自己少拿两万,等在我手上领钱的时候又不能少,结果我少付一万给他,我与向水诚就这样翻脸了),当时李局长说:舒革军应该付你的工程款我们学校直接支付给你,向水诚也是一个员,曾经也是一个人民教师,一个村委书记,也知道一些财务制度,问李局长,如果舒老板不同意呢?李局长回答说:我们付钱给你的时候,不让他知道就可以了,合同范围外的,做完以后按照20元每平方米也可以,你怕亏就是按照点工算也可以,在我们学校做事是会让你赚钱的,向水诚本来就还欠有很多农民工工资,所以马上答应了,学校开始也遵守承诺付款三次给向水诚,还要向水诚写上“领到舒革军工程款等字”在六月份还与向水诚商量,把市场价10万元左右的一个消防机房、消防管道、与我合同范围外的水电工程签订了一份《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当时李局长说,到时候我们要舒革军履行,不要求你向水诚履行,只要是补充协议,舒革军就有履行义务,只要签字,我们就把5000元先给你,向水诚为了5000元就签字了;这时学校以为这个诈骗合同是天衣无缝,第三天就把5000元付给了向水诚;三个多月过去了,在我要求学校结算的时候,学校因为做贼心虚,吱吱唔唔的说:你叫向水诚把《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履行完成,我们就结算,我这时候才知道这个补充合同,我以为是向水诚自己签订的,所以就答应督促向水诚履行,向水诚在电话中说我自己去学校讲,但是没有答应去做,几天后,学校与向水诚一起把我叫去说:这个是补充合同,向水诚不履行,必须由你来履行,我当时要求学校拿出我委托向水诚签订该合同的委托书来,李局长说:我们签订的是补充合同,向水诚是你的人,你有履行义务;我当时惊讶的告诉李局长:是你的水平如此还是在把我当傻瓜呢?如果你真的是这样理解的话,明天就去问问律师后再来说这个理;李局长同时反问我:那不是向水诚领的工程款,你也不承认啦?我问他说,什么工程款?李局长才说向水诚拿过16000多元工程款,我当时回答与我无关;可是这时李局长就老羞成怒的要向水诚自己履行,马上退还工程款,当时他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忘记了10万元左右的工程只付5千元是做不完的事实,忘记了向水诚还帮他们做有6万多合同外的水电工程。这时学校与向水诚彻底成为敌人,随即向水诚要求学校结算,学校先是采取拖,后来要求向水诚提交一份结账单,向水诚经过几天的努力,把结账单做好了,当把结账单送到奉校长手中的时候,奉校长就花两秒钟的时间看都没有看一眼就撕碎了(当时正好是所谓的预验收那天,住建局的人、项目经理、我都看到此事),向水诚当场气傻了;所以在“预验收”结束开会时,首先要求施工方发言,向水诚代表水电、消防施工方当场检举学校为了节省材料,教室的很多电线都是由断电线、旧电线接起来的,容易发生火灾事故,消防管还没有安装,消防栓没有通水等不合格情况;这些参加预验收的人员都在场也听到,但是我阻止了记录,同时要求向水诚要顾全大局,不要乱说话,让预验收能够从形式上通过。当时向水诚听了我的,不再发言。 学校李局长的这些行为,应该是出现在社会的低层人群中,现在发生在一个受过高等教育、曾经是一个优秀的人民教师、一个优秀的领导干部身上,为此我想了几个月都想不通,不敢相信,但是根据向水诚的话、根据你当时与我的言语、根据你现在在网络上对我的诬陷,现在想来应该是向水诚说的这样,我真的瞧不起你,不管你权利有多大、不管你强取豪夺到多少财产、不管你关系有多硬我认为你的人品出卖了你的灵魂!
四、经常以:国家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为由来为自己开脱责任: 1、你们所谓的“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先做事—是要我履行那份你们学校与向水诚企图诈骗我的合同;再验收—是要我帮你们做假资料、背黑锅;后结账—是按照合同只结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款,增加工程款全部予以否认,达到懒帐的目的; 2、国家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中明显规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子属于黑房,不能使用,你们怎么没有看到呢?要未经竣工验收就使用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 4、我们要求先结算好工程款再验收,后付款难道错了吗?会伤害你们的利益吗?只是打乱了你们懒帐的算盘我承认。
五、《竣工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表》前面是签字合格了,但是住建局王局长通过调查后发现:你们的规划许可证都还没有合格,很多不是我们鸿大公司做的工程,都由我们鸿大公司帮你们做了假资料,当时告诉廖站长说:“你们审核不严,我现在把你们的签字全部否定了”(王局长说的时候,李局长、奉校长、我、廖站长5个人都在场的)怎么现在李局长又把这个拿来作为合格的证据了呢?你们难道就真的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了吗?
六、政府部门来你们学校现场查看不是找不到半点破绽,更不是你事前与向水诚说的那样:把礼也送过了、款也罚了之类的原因而网开一面的;政府部门对你们学校之所以网开一面,让你们继续使用下去: 1、是因为397名留守少儿的去向和安全; 2、是因为你几十年来的领导工作岗位的面子积蓄、人际关系的积蓄; 3、是因为被你的片面之词所蒙蔽,被你华丽的外衣掩盖了你们龌蹉的真相。 就是送礼了也不能到处去乱说,这样是会害了帮助过你的领导朋友们的!
七、最后说明:
1、你们的竣工验收,我是阻止不了的,只要你们合格了、达到验收条件了,别说是我,就是住建局也阻止不了你们的合法验收,如果本身有问题,不达到验收条件的话,就不要冥顽不化了,怪谁也没有用,告谁也没有用的。
2、在这个世界上你不诈骗、敲诈别人就不错了,我是没有能力来敲诈你、威逼你,我只希望能够通过正常程序、按照合同价格、按照合同施工范围进行合法结算就阿弥托福了;不管亏与赚了,我曾经都恳求过你,要你发发慈悲,把我们欠外面的农民工工资、一部分辅助材料款支付一下,要不我真的变成了有家不能归了,我们已经垫资的20多万元就当打牌输了算了;可是你当时笑着说:你还有那么大的房子可以卖出去,那时候我才知道,你通过你弟弟把工程发包给我,是蓄谋已久的,在打我房子的主意;现在告诉你别妄想;现在是法制社会,谁也别想诈骗、敲诈别人,这样做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是会坐牢的!!
3、你们不要假装回复,看到有两万多网民在关注,想借此机会做广告,两万多网民关注的是:你们学校的教学楼没有经过竣工验收怎么没有部门去管?两万多网民当中肯定有你不少熟人、朋友,他们现在都在揉搓自己的眼睛,想看清你龌蹉的一面;“教育的奇迹”这句话在这里就变成了讽刺,希望李局长看到以后马上删除,一个没有合格教学楼、宿舍楼的寄宿学校,居然是“教育的奇迹”,这个奇迹真的有点令人奇怪!!真的把中国的教育界都抹黑了。
4、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属于我们提供的资料,我们都已经整理完毕,属于我们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盖章的地方,也随时可以去盖;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属于我们该做的。 祝福你们:早日竣工验收通过!做一个具备合格办学条件的民办学校!真正的成为“教育的奇迹”!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舒革军
2016年1月9日
黑心包头耍无赖无辜学校被敲诈天理难容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是我县政府立项的第一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寄宿学校,目前虽然还只有小学阶段,但短短四年时间创造了许多地方教育的奇迹。这里连续两届毕业生,在全县小六水平测试中成绩显著,第一届语数外思四科合格率达百分之百,第二届语外思三科合格率达百分之百,均居全县前茅;在全县“三独”及书画比赛中,连续三年荣获一等奖;在全县民办教育年检工作中,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 在2014年度被评为怀化市骨干民办学校立项学校;在2015年第十八届全国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中,被教育部关工委评为全国示范学校。 该校从2014年3月开始,由政府部门规划,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怀化市监理公司监理,怀化鸿大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县住建部门全程监管,新建了一栋占地面积520.38平米的六层宿舍楼。从基础到楼层,从材料到施工,每一道环节都按照严格的流程进行检测,尤其得益于像监理公司张克难、质监部门王春香等技术人员的精心指导。新宿舍楼的建成,不但扩大了校园的办学空间,同时完善了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功能,提升了办学水平和品位,让一所年轻的寄宿学校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祸从天降,灾向地生。不料这项工程的承包人舒革军(本县舒溶溪乡荷包湾村村主任)早有预谋,他伙同消防水电分项工程承包人向水诚从2014年3月28日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将一双黑手伸向了单纯而无辜的学校,他们采取各种阴险狡诈的手段不断敲诈勒索。一项合同约定200天工期的工程被他们拖延到了630多天还不肯放手,合同约定造价不到100万元的单包工程,他们要求增加到178.5万元,由合同约定的340元∕㎡提高到了630多元∕㎡。结果反而恶人先告状,他们以学生安全为借口,无中生有、谎话连篇,扩大事实,让学校师生人心惶惶,让学生家长忧心忡忡,让上万不明真相的网民顿生疑团,给三杰学校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极大地损坏了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形象。他们的违法过程如下:
一、报低价格骗取中标资格。在工程竞标过程中,舒革军的报价为340元/㎡的单包价,略低于其他同行的报价,当校方问及为什么能够比别人报价稍低时,他说企业的效益关键靠管理,多做事少浪费,自然就能降低成本。学校认为言之有理,也就相信了他的谎言,所以,让他得以顺利中标。不料,一场巨大的阴谋从此拉开了帷幕,手段之高明让人防不胜防。
二、拖工停工阻工迫使涨价。舒革军从进场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只派几个木民工在工地上懒洋洋地做事,自己除了来学校领取工程款外,几乎从不来工地,学校问他为什么不多派施工人员时,他就说,价格太低请不到人,要求学校立即加钱才能加人;当发现他的木工承包人根本不懂管理时,他说这样的价钱只能找到这样的木工;当发现第一批木工已经做不下去,存在许多问题时,这时他才不得不换上第二批木工。由于拖工、停工、阻工,让前期工程延误了近半年时间,许多问题开始暴露。
三、拖欠工资逼农民工上访。当学校识破舒革军不断拖工、停工、阻工延误工期的意图时,学校在合同的严肃性与中途变更的随意性中做出了果断的抉择,坚持只能按合同分期付款,涨价的事只能在工程验收后据实考虑,而且必须具备合同变更的合法条件,否则,不能接受中途随意涨价的无理要求。学校把自己的想法明确地告知了对方,舒革军发现以“拖停阻”的手段还达不到自己的目的时,就故意将学校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支付给农民工,然后又欺骗农民工是学校而为,组织不明真相的农民工去劳动部门集体上访,迫使学校提前预付更多的工程款。当劳动部门调查得知属舒革军的问题时,他就说是承包价太低,他包“亏”了,拿不出钱。劳动部门考虑年关(当时是2014年农历腊月二十五)之际的维稳工作,动员学校提前为农民工支付8万元(舒革军提出的是10万元,而农民工现场统计的是8万元)。
根据舒革军的前期表现,学校对提前支付的工程款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既要考虑资金的安全,又要考虑社会的稳定,于是就提出必须在舒革军承诺不延误后期工程进度的条件下才能提前支付他所欠的农民工工资8万元。当时舒革军不肯接受这一条件,他说如果承诺了,他日后的官司就难以胜算。因为他早就考虑过用没完没了的官司将工程停下来,让学校在遭受更大的损失时选择给工程加价来让步,就像他后来在2015年4月3日的信息中所说:“这样打官司一年,你们的损失是我现在要求你们追加的10倍、20倍。何况官司你们胜算的把握应该比我胜算的几率要小。” 通过两天的调解,农民工终于发现真正拖欠工资的其实是舒革军,眼下学校愿意提前支付8万元解决问题,而舒革军不肯承诺,引起了农民工的一片怨声,他终于在第二天写下了一份承诺书,当时承诺的重点内容是:全部工程必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竣工验收(这时实际已超过合同约定时间7个月),若不能按时完工,以后的施工队伍由学校请人,舒革军承认,农民工工资可直接由农民工从学校领取。“也正因为有了这份承诺,学校的工程才得以继续。否则,这栋楼早就停在那儿成了烂尾楼。
四、占用工地不让继续施工。尽管有了舒革军的承诺以后,学校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但前后不能衔接的工程依然矛盾重重,在舒革军的百般刁难下,学校只好一次次让步,每一项分包工程都采取提前付款的方式才勉强把工程基本做完。可是工程基本完工后,舒革军不准下钢管架,不准运走堆放在工地上的所有材料,致使扫尾工程还是不能继续,结果又是以学校同意为他付清本该属于他付款的钢管租金和运费2.45万元后,才运走所有的钢管和辅助材料,扫尾工程在不断的阻扰中又开始缓慢进行。
五、拒交资料阻止竣工验收。当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验收合格,所有分项检测全部进行完毕,并且均已合格,只剩下消防泵房的设备安装和工程建设资料需要提供时,学校准备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之后再办理消防验收手续,舒革军和向水诚串通一起,无根无据地要求学校再增加80多万元工程款,否则,坚决不让消防施工人员进场安装消防泵房设备,更不让施工员提供所有工程资料,结果又一拖再拖,造成消防泵房工程无法完工,竣工验收遥遥无期。这时的消防水电承包人向水诚自然成了“主角”,每天围绕剩下的消防水电扫尾工程不断要求涨价,学校只好于2015年6月12日与他签订了《消防施工补充合同》,把本来只需要10天就能完成的消防泵房工程,被迫增加工程款5000元。补充合同签订后的第三天,也就是6月15日,向水诚就将《补充合同》增加的工程款5000元全部拿走,当时他满口答应立即安排消防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可至今已有半年之久,他既不来施工,也不肯退钱,学校在政府部门领导的协调下,只好同意再多付10万元让舒革军另外安排人员来校施工且配合学校做完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工作,消防泵房工程在不断变化中终于在2015年12月18日得以完工并试压达标,但验收工作还是无法进行。
六、四处投诉向各部门施压。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的正常进展,新宿舍楼本应在2014年10月份就能投入使用,即便是在施工方一拖再拖的情况下,也不应超过2015年9月投入使用,所以,学校在通过工程主体验收和竣工前的预验收后开始招生。不料竣工验收手续因舒革军的阻扰举步维艰,而招生工作已经进行。因为学校招生必须强调时效性,必须赶在开学之前,新生一旦确定,学校就不能因为舒革军的干扰而将其拒之门外,这样给全县教育必然带来不稳定因素,所以,学校在考虑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被迫将新宿舍楼投入使用,同时计划在开学后半个月进行工程竣工和消防竣工验收。但开学才几天,舒革军等人就开始四处投诉,说三杰学校新宿舍楼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实这是他早就设下的圈套。当政府各部门要求立即整改并要求施工方全力配合时,他却拒绝与学校配合,依然一边阻止消防施工人员进场施工,一边阻止施工员提交工程资料,致使部分扫尾工程和竣工验收无法进行,然后又一边四处投诉,一边向学校漫天要价,学校负责人开学工作千头万绪,加之各部门的问话记录和舒向二人的轮番进攻,精神几近崩溃。
七、威胁恐吓迫使学校妥协。当政府部门前来学校查看现场时,发现三杰学校的新楼旧楼设施齐全,安全措施应有尽有,除了消防泵房设施因舒向二人阻止不能安装外,找不到任何所谓的安全隐患。为了合理解决近400名留守少儿的去向和安全问题,根据全国各地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民办机构都还在私房上课的实际,在要求限期整改的同时没有考虑将学生立即赶走。当舒向二人过了几天还听到三杰校园歌声嘹亮、书声琅琅时,他们又继续向市县两级相关部门投诉,向政府部门施压,逼三杰学校妥协,他还多次威胁他的挂靠单位怀化鸿大公司不要在该工程验收表上签字盖章,否则,就要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由公司负责。
在这种情况下,县住建局领导只好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出面调解,要求学校再次让步,先要求学校拿出5万,后又根据舒革军的要求拿出10万元,让他把只需10个工日就能完工的消防泵房设施安装和消防扫尾工程做完,同时要求舒革军提供全部施工资料,让学校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其实泵房工程早在2015年6月12日就与向水诚已签订《消防施工补充合同》,向水诚将该工程款于2015年6月15日就已全部拿走,舒革军为了不让从10万元中扣除向水诚已经拿走的5000元,在协调会上特别强调他要做的工程与向水诚的合同无关,就这样将三杰学校的钱滴水不漏地弄进他的腰包。可是舒革军从三杰学校拿走7万元后立即变卦,要求先把10万元全部拿走,甚至还要再给20万才能提供全部资料,在他的目的未实现之前,要求县住建局领导不能在《溆浦县三杰学校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签字,其目的还是要以“工程未经验收”做幌子要挟学校将其工程款增加到178.5万元,也就是由原合同价的340元/㎡增加到630多元/㎡。 八、诬陷诽谤损坏学校形象。在不断的阻扰中,三杰学校通过一次次让步和努力,宿舍楼工程《竣工验收前质量控制资料审查意见表》于2015年12月22日终于通过质量技术部门全部签字审核,《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也仅差施工单位一个公章即能验收。当施工员刘省报告学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在最后审批程序上签字遇阻时,学校通过了解才知道又是舒革军在阻止,他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学校必须将其不受法律保护的费用列入工程结算之中,其它所谓的“合法项目”可以稍微推迟。那么什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费用呢?就是他在怀化鸿大建筑公司的46699.2元挂靠费。按照《建筑法》的规定,这项费用确实是禁止的,当然也是违法的,但学校不能理解的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为什么要强加在学校的头上?这不是迫使学校违法吗!更何况“挂靠”是鸿大公司与舒革军的事,一个需要买资质当包工头,一个需要卖资质获取挂靠费,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学校不予接受。于是他就不断发来微信、短信进行威胁,说如果学校不接受他的要求,他就要以鸿大公司的名义向县住建局提交一份《关于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宿舍楼竣工验收问题的报告》,他还说:“在我未提交报告之前,我们还可以协商,还可以验收合格,如果我下午把这个报告提交给住建局以后,可能我们就只能坐在法院结算;你们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快速的引起各部门都来关注、查证、处理。”好像他就是上帝,谁都得听他的指挥,他叫你去违法,你就得去违法,否则,就要投你的诉。他还利用微信威胁说:“到目前为止,我的投诉也好,要求结账也好,所有的都是我与你们都能掌控的,如果还这样下去,马上春节到了,我们如果还不结账,是顶不住的;到时候可能会出现我与你们都掌控不了的局面!请你三思,愿意合作的话,尽快决定面谈!” 在此期间,他的合谋人向水诚从2015年12月30日开始将投诉升级到湖南日报群众工作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红网百姓论坛等网络媒体,诬陷溆浦政府部门官官相卫,诬陷李启真利用过去副局长职务玩弄权术,诬陷他自己施工的消防水电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诬陷已经于2015年12月18日就经过试压达标的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完毕,诬陷政府部门颁发的规划许可证不合法,诬陷三杰学校的学生危在旦夕。 总之,三杰寄宿学校的教学楼是政府立项合格工程,新建宿舍楼是政府立项达标工程,各部门都已通过竣工前预验收,只差施工单位盖章就能正式进行竣工验收,而这个“章”虽然是鸿大公司的,只要舒革军还欠着农民工工资,不管是什么时候所欠,这个”章“就永远由他掌控,如果学校不把这项不到100万元的单包工程结算成178.5万元,舒向二人就永远不让验收,永远敲诈下去 !
说明:
向水诚不是该工程合伙承包人,只是一个水电、消防分包人;曾经为了发放农民工工资时,还与学校串通一气,在舒革军与我们公司不知情的前提下,超低价签订补充协议(要舒革军履行)、以舒革军名义领取工程款,舒革军不承认时,学校过河拆桥,要向水诚亏本履行协议、同时还要向水诚退还工程款时:学校与向水诚闹翻!! 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舒革军)
2016年1月7日
我们郑重声明: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强行将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子进行使用,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与本公司无关!
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舒革军)
2016年1月5日
关于要求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尽快验收的报告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
贵校现在已经把我们修建的房子也使用4个多月了,迟迟不肯组织验收、也不肯结算、还在网上大事渲染说我们公司不肯验收;在此我们公开要求你们尽快组织验收,需要我们公司配合的、提供相关资料的我们公司不会有任何推脱(但是只能依法提供我们公司施工范围内的资料整理、不是我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送检资料我们不能提供);请谅解! 请贵校不要再说我们公司不肯验收之类的话了,同时,工程款严格按照合同价及合同施工范围结算(不要再说什么骗取中标资格了),不知道你们学校还能不能履行2015年12月9日在住建局协调会上的“会议记录”中的约定,如果可以履行的话,就请你们履行完毕! 此致! 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舒革军) 2016年1月5日
村主任舒革军伙同水电工向水诚以承包工程为名 欺行霸市招摇撞骗
怀化鸿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大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承包了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以下简称三杰学校)宿舍楼建设工程。在承建过程中,该公司违反《建筑法》,通过收取46699.2元的挂靠费将合同项目全权委托给舒革军,舒受委托后,伙同向水诚采取不正当行为将合同工期为二百天的工程拖延六百多天还不让验收,然后以贼喊抓贼的手段逼三杰学校给一项不到一百万元的单包工程同意支付170万元,由每平米340元涨价到每平米600多元。 他们的做法是:先用略低于他人的工程价骗取中标资格,再用拖工停工阻工的办法逼学校涨价,用不付农民工工资的办法组织集体上访,用阻止下钢管架的办法和堆放材料占用工地的办法让其不能继续施工,用拒交施工资料的办法阻止竣工验收,用一边阻止验收一边四处投诉的办法迫使各级政府施压……
按照国家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规定是“先施工,后验收,再结算”,而舒革军、向水诚强行要求“先结算,后施工,再付款”,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更为荒唐的是,他们本属施工方,工程是他们自己做的,主体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他们都已签字合格,可向水城偏要投诉该工程“消防设施没有安装完毕(其实消防设施也是他们自己安排人员施工,早就试压合格了的,一切资料也准备齐全,仅差施工单位一个公章就可验收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孩子危在旦夕。” 三杰学校被舒革军、向水诚已威逼恐吓快两年了,给学校造成的损失十分惨重,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请政府部门立即阻止舒革军和向水诚要挟三杰学校,并敦促鸿大公司立即配合部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二、请《华声在线新闻网站》立即来人调查核实,若属诬告,请敦促向水诚在该网站公开赔礼道歉。
三、强烈要求舒革军、向水诚赔偿三杰学校因其延误一年多时间未能投入使用和投入使用后依然阻止进行竣工验收所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溆浦县三杰寄宿学校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