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8 09:0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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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红土岭派出所干警张想祥徇私枉法办黑案, 抓我坐牢49天,损失财产上百万!
我叫刘世明,43岁,汉族,湖南省邵东县人,户籍所在地: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荷田社区居委会。身份证号码:430521197206240255.电话:13217399898.
我是(娄底至贵阳)客运班线车主之一,于2012年11月19日,我与肖乐喜(另一车主)在邵东送我雇请司机杨保民去邵东高速公路收费站接车上班(是娄底直发贵阳的班车),邵东至贵阳的联营车队(以下简称邵贵车队)法人申某某以邵东垄断地霸势力,欺我是娄底车主,多次唆使手下故意寻衅滋事。上次2011年将我打成轻伤(见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凶手一直逍遥法外,公安故意压案不办。这次他们看到我车在高速公路口接杨司机上车时,就冲出来4个人(申鹏、李强等),不准杨司机上车,杨明确告诉他们:"我是司机,打工的"。但他们置之不理,申鹏还动手打人(见视频),杨被打后向110报警,我在高速路口看到杨司机被打,和肖乐喜急忙赶过去,邵贵车队4个股东态度十分嚣张,我和肖想和他们解释化解矛盾,他们根本不听解释,指着肖的鼻子围住又骂又打,拳打脚踢,直到肖躺在高速路地上(见视频)。我上前劝说,他们反过来气汹汹地说:“要打的就是你”。于是3人即围住我殴打(见视频)。明知附近有监控探头,可是他们根本不放在眼里,因为上次打我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当时我带有2万多元现金是准备发驾驶员工资的,被打后,钱也不翼而飞。我发现钱被抢后,拼命追赶申鹏和另一个同伙,没追上(见视频)。在返回高速路收费站时,李强和另外一个同伙驾驶湘E—1SG98商务车逆行直冲我来,我躲避不及被撞上车头,我拼命抓住引擎盖和雨刮器,李强丧心病狂加油门冲关,想把我从引擎盖上摔下来致死,未得逞,又多次急转弯,改变行驶方向,疯狂行驶将近600米,堪比警匪片,路边很多目击者替我呼救,又因我没有摔下来,挡住驾驶玻璃视线,李强两人只好弃车逃走。之后我晕倒在马路上,多亏目击者拨打110报警,过了几十分钟110才来,可是李强他们早已逃跑了,我醒来后从地上捡起一块水泥块头,打破作案工具——李强的车子三块车窗玻璃(左边两块、后一块,市场价约800元左右,被迫赔偿1万元。)
事件发生后,2012年12月17日,红土岭派出所治安队干警张想祥以协调为名打电话给我和肖乐喜、李建国(我车队股东之一)三人,要我们18日上午8点30赶到红土岭派出所4楼与邵贵车队代表协调。我和李建国8点准时赶到派出所,肖乐喜8点30到。主办干警张想祥不在,等到上午11点,张想祥和邵贵车队代表7、8个人一起进来了,以协调为名,与邵贵车队不能达成协议,到11点左右,张想祥发话了,说:“2012年11月19日在场的当事人留下,其他人可以走了”。当时双方各留两人,分别在两个办公室里,我被留置后,整个下午没有人说什么,肖乐喜因身体不适,加上没吃中饭,请求离开了,而我却等到晚上6点了,还没有人过问,十几个小时,肚子饿得实在顶不住了,多次要求回家吃饭,都被民警拒绝,说:“想回去要等张想祥来了同意才能走人。”我问他们对方两个人哪去了,民警说走了。直到晚上7点张想祥再次来到办公室,给我讲了简短的几句话后,要求我做指纹采集,我不答应,说:“我不是犯罪嫌疑人,是受害人,为什么要我做指纹采集?”张想祥见我不肯,到了晚上8点,采集员来了,张想祥把我叫到办公室,采集员说:“把手拿过来,给你抽血、做指纹采集。”我激烈反对,说:“我没犯法,是受害人,决不采集。”张想祥发火了,说:“刘世明,我这是什么地方,由不得你,是不是要给你点 颜色给你看看。”我便与其反驳。张想祥见我极力反驳,也没再强行了,叫走了采集员,把我一个人关在办公室里,实际上我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到了次日凌晨1点,张想祥拿了一份刑事拘留书要我签字,我看后放在办公桌上,说:“这个案子我是受害人,被他们3、4个人围着打,钱被抢了,还被他们开车撞了,要置我于死地,我倒成了犯人,天大的冤枉啊!”张见我不签字,另一个民警在后面推了我一把,对我说:“刑事拘留书都下来了,由不得你不签。”张想祥顺势抓住我的手,把笔塞到我手里,另一个民警抓住我的脖子,扭住我的手臂,强迫我签字,我极力反抗,坚决不签字。接着又来了三个民警,将我围住给压在地上,我拼命反抗,寡不敌众,当我精疲力尽后,两个民警趁机抓住我的双手,另外两个抬起我双脚,另一个年轻民警用手腕锁住“喉部”不能动弹,就这样从四楼抬到一楼,经过报案大厅,强制把我推到警车上,在车上一个民警说:“到看守所给我老实点,不要乱说,不然的话,把你放老虎监去,叫你死。”我一天一夜你没有吃饭,被他们折磨得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到了看守所,我感到非常恐惧,为了保护性命,自己违心地让步了,进看守所时无可奈何地签了字,把身上的东西,手机现金全交了出来。就这样,我从受害人变为了犯罪嫌嫌疑人,关进了恐怖的牢房。给我罗织了两个罪名,一个是故意伤害罪,污蔑我用脚踢了申鹏的小手指,造成粉碎性骨折,经邵东公安局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伤。一个故意毁坏公司财物罪,污蔑我砸烂李强的三块车窗玻璃,经邵东物价局鉴定为6030元人民币。这个案子完全颠倒黑白,不重证据,执法犯法,以法西斯手段办案方式制造冤假错案,无辜关押我49天。公安局法制大队多次向检察机关移交案卷,均被打回,最后不得不让我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一年。并指定我老婆作为担保人,威胁她不许我上访,不许我离开邵东,如果发现上访和离开邵东,要抓我老婆坐牢,吓得我老婆几乎精神崩溃,后来她就跟我提出离婚,我也只好答应她离了。在我被关押期间,我损失上百万,两条线路被迫终止营运,一条娄底至贵阳,一条至广西柳州的班车线(我是法人)。我现在妻离子散、家庭破裂、事业失败,已经无路可走了。故泣血跪请青天为我做主。
这个案子,从开始到结尾都有监控视频和目击者为证,可是张想祥从来没有去调监控和找目击者取证。邵贵车队上次叫几十个黑社会的人把我打成轻伤,这次开车想撞死我,为什么一点事也没有呢。直到今年我找巡视组上访,时隔4年之后才将上次打我的一个犯罪嫌人拘留几天放走,明显违规压案不办,比赵虎的案子情节更恶劣。邵东车队垄断线路由来已久,蒙面打人、砸车事件层出不穷,原因何在?相信通过我的不幸遭遇,可以找到答案。我想通过网络和其它媒体,把我的经历写出来,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在为我申冤、平反的同时,把公安败类张想祥绳之以法。
监控视频2012年11月19日
http://i.youku.com/u/UMzI4Nzc5NjY0OA== 请点击链接,观看视频!!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关于网贴《举报红土岭派出所干警张想桥徇私枉法,黑白颠倒》的回复
2015年12月3日,网友“刘世明”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发帖《举报红土岭派出所干警张想桥徇私枉法,黑白颠倒》。经我局调查,现将该案详细情况做如下回复:
一、刘世明被伤害案:
2011年10月17日下午3时许,在邵东县高速路口,因为载客一事,刘世明与扈某轩、刘某东发生争执。扈良轩用手朝刘世明打了两、三拳,将刘世明左眼打伤。
案件办理情况:
受案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2011年11月2日,刘世明的伤情经邵东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微伤。刘世明对结果不服,后经湖南省芙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世明损伤程度构成轻伤。公安机关依法将扈某轩故意伤害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2012年7月9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至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3年12月24日,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我局撤回起诉。2015年8月13日,邵东县公安局对扈某轩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请逮捕。检察院因刘世明的伤情不符合人体伤残鉴定新标准规定,不予逮捕。
二、刘世明故意损毁财物案:
2012年11月19日下午,在谭邵高速公路邵东县收费站旁,邵东——贵阳车队的申某、李某与娄底——贵阳车队的刘世明、肖某因争客源一事发生殴打。刘世明将申某打伤,并和肖某一起将邵东——贵阳车队的一台车牌号为湘E1SG98的商务车打烂。
案件办理情况:
受案后,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鉴定:申某的伤情经邵东司法鉴定中心评定为轻伤,被打烂的商务车经物价局鉴定损失为6030元钱。
2012年12月18日,刘世明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012年12月31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民警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2013年2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世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2013年12月24日,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撤回对刘世明的审查起诉,2013年12月24 日,公安机关撤回对犯罪嫌疑人刘世明涉嫌故意损毁财物一案的审查移送起诉。
希望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持公安工作,共建和谐平安邵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