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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人民政府回复“吉首市兔岩村3组征地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时间:2015-11-15 22:35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1766

强烈控诉吉首市政府在征收吉首市兔岩村3组征地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尊敬的领导:

尊敬的新闻媒体;

您们好!我是吉首市兔岩村3组村民,由于市政府及其相关单位人员在兔岩村征地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对我家庭造成巨大损失,对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为挽回损失,以正风纪,今特呈书举报:

一、玩忽职守;2014年12月15日,及吉首市人民政府发布《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吉首市第九小学扩建项目用地的通告》,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07年12月3日作出的(2007)政国土字第1232号批文,征收吉首市乾州街道办事处兔岩社区约20亩土地,要求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办理补偿登记。吉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这一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程序,理由是:省政府的征地批文已过两年有效期。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第(十九)条:“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省政府的第1232号批文是2007年12月3日作出,早已自动失效,因此,政府部门无权依据已失效的批文擅自征地。

二、滥用职权;征地程序还没有完成,就开始强行施工。我家十多年前种植的两亩多经济林木,因他们非法施工无法排水,两次被淹,大部分已经损失。我要求评估,赔偿损失,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市政府于2015年9月30日派出大批执法人员、城管、特警、交警、警察、120和社会闲杂人员等200多人强行征地,出动3台挖掘机将培育了多年的经济林木砍伐和掩埋,在没有给我任何的书面通知,在没有法院的判决,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趁国庆放大假的时机强征。政府部门难道就可以动用国之利器,是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利鱼肉百姓,真的没有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如此暴行,横行霸道,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对待我一个老百姓需要这样大的阵仗吗?

三、耍弄权威,篾视群众。2015年9月30日,他们目无党纪国法,无视法律法规,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中国日益强大的今天,还要以权带法,当问到一个带队的负责人,我对他说:“我们都谈好了和谐解决,你们还要强制执行呀?”那个领导气势汹汹说到“你今天什么都不要讲,来人把他带走”领导一声令下就来了几个特警把我团团围住,带离了现场并拉起了警戒线,不准我说话越雷半尺,含着眼泪默默的看着他们把经济林毁掉。难道领导说的“和谐”就是强制执行喊“和谐”吗?难道我们群众就没有知情权?请问我违反了国家那条法律法规,难道就应该任人宰割。他还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吗?如今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他们的行为与习总书记在会议上讲到的“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指示精神背道而驰公开对抗。对于此次违法违规强制事件,政府部门个别领导难辞其咎。

综上,我认为,他们是对国家对人民的利益是极端不负责任的,对待群众的态度是简单粗暴的,在当前推进作风建设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际,竟如此漂浮虚伪我行我素,我强烈要求:1、责令政府部门追回我的土地,补偿我的损失;2、对相关人员的粗暴恶劣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以正风纪。因政府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玩忽职守,利用职权之便苟同不法份子弄虚作假,侵害我的权益非法侵占我的财产,对本人的名誉、生活、工作及家庭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和不可估量的后果。现将本事件如实向领导汇报,恳请领导尽快为我解决此事。替我讨回公道。草民感激不尽

至此到今天政府部门没有一个答复!!!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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