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人民政府:
我是桃江县武潭镇武潭村新田村民组薛正才,今年76岁,现有家庭农业人口五人,自今年武潭镇人民政府在我村基本农田和住宅区域强行征用土地,进行桃花新村建设开发项目以来,在征收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武潭镇人民政府违反相关法律程序,侵害农民合法权益,愚弄被征拆地农民,践踏国家法律和惠民政策。致使我一家五口生活在恐慌之中。
2015年9月24日下午,桃花新村建设项目开发部在武潭镇人民政府未与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废我基本农田,我前去阻止,武潭镇政府援意武潭派出所强行将我带至派出所反省,其后我儿媳薛新芝维权阻止施工,亦被武潭派出所干警多名将儿媳像牲口一样抬上车滞留在县公安局,我们一介平民,怎能抗衡强大的武潭镇人民政府!
我们武潭村本来是人多田少,地少。我们一家五口承包经营的基本农田不足两亩,村地和旱土也仅两亩多,这是我一家维持生存的物质基础,我赞成人民政府的小城镇建设开发,但并不等于镇政府可以无视农民的最基本的生存权益。镇政府征了我的地配置给我们的几十个平方,我们需花一万元购买,对我们失地的安置补偿只字不提,对我们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分文不补。这样的强盗协议我如何签得!!!农民的基本权益被强势灭失!天理何在?法理何在???
武潭无宁日,神明有青天!请上级人民政府介入,对武潭镇人民政府在桃花新村建设项目开发中损害农民基本权益的行为予以纠错。还我一家的安居、乐业和生存!
此呈
薛正才
2015年9月26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