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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乡政府回应“高峰乡长落村村支书侵吞集体财产”

时间:2015-09-23 15:31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2519

高峰乡长落村40户村民状告村支书何云华侵吞集体财产等违法违纪问题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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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复列表

  • 高峰乡政府 2015-09-28 10:59:47

      在收到相关投诉后,由乡纪委朱立明书记牵头,正科级干部李松华;纪委副书记黄登林组成的调查组,对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就调査的相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侵吞4万元村部款”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村村部的这种模式是2013年2月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签定了《长乐村修建村部协议》而产生的,村部由县组织部出资4万元建修费用,村部建在现任村书记何云化长乐村老屋宅基地上,房屋产权归属于何云化名下,一楼是村部办公区,二楼是何云化个人住宅区,一楼办公区使用年限为30年。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确有不妥,不宜提倡。但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我们向县组织部进行了汇报,目前已经改一楼办公区使用年限为30年为永久性使用,无使用年限限制。

      二、反映贪污工程款4万元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村2013年至2014年两年争取的财政“一事一议”奖扶资金,由村委会组织实施路面硬化,路面质量保质按量,无异议。且经调查,不存在贪污工程款的情况,相关反映不属实。

      三、关于低保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村低保评审问题被举报后,此低保在2015年7月30日进行了重新评定。长乐村2015年有低保指标29个,本年度全村申报要求低保的有31人。该村低保评审会是在村部会议室举行的,有党员14人,群众代表12人,总共是26人参会,有评审资格的26人,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声明不参与评审,真正参加此次低保评审的代表是26人。评审会采取的方式是这样的,首先由支部书记学文件,讲要求;其次由全村有申报低保要求的31人各自就申报的理由在会上讲一遍,其三将31人打印在一张表格上,由26个代表进行评审,并强调在31人或少于31人的名字后面划√有效,相反超出31人的无效。评审结朿后,由唱票、记票和监票进行统计,最后评定出的29人程序合法,阳光有效。

      四、关于侵吞投资款20万元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烟水工程是县烟局和县烟办根据该村烤烟发展区域和面积大小而决定的,该村由以往的几十亩发展到现在300多亩,并形成了产业规模趋势,对于该村的其它组烟水工程中虽有承诺,因工程资金链的问题,且该村烤烟发展主产区为三组,因此,烟水工程的重点区域也在该组。不存在侵吞投资款的情况。

      五、关于烤烟补贴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村2013年在发展烤烟面积时对8亩以上的大户有过承诺,每亩年终给予200元补贴。由于本年度灾情严重,应完成800担任务,结果只交了500担,任务不达标,该村的年终烤烟奖金给予了扣减,因此,除给100亩的大户谢文芳补助10000元外,其它户都未兑现。

      六、反映称:

      “本村共有100多亩面积耕地,村民要求种黄姜,他不准搞,说要种烤烟,结果烤烟也没种,现已荒了两年,使村民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经调查核实,此反映不属实,查无说法。

      七、村支书何云华及联村干部朱剑芳,在发展村经济、协调相关矛盾时,都是本着一家人谋发展的态度进行沟通交流,对于村民向上反映情况并没有设置任何阻碍,不存在打压报复的情况。

      中共高峰土家族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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