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25 10:0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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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鹿为马、购地款成“押金”,将错再错,政府公然耍赖皮
二0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湖南日报》第九版以“拖出来”的信访难题,披露了攸县丫江桥镇双江村易福江、易文华、易含生,一九九八年向镇政府购地建房,相关手续久拖不决,镇政府历届领导对此举推诿搪塞无人处理之事。
之前,眼看十几年上访无果,易福江等人在当年订购的地基上打桩建房从而导致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丫江桥镇政府出动一百多人将其三十多根建房基桩用挖掘机毁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二万余元。在登报后于二0一四年十二月五日,湖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派出专栏记者赴当地采访制作节目准备播出,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无不期待在舆论和媒体的质疑监督下,这场由丫江桥镇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的旷日持久的宅基纷争终于可以圆满解决了。
时至今日,事情进展令人大跌眼镜,当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红网《十六年宅基纷争谁之过》发贴后,镇政府为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相关责任、欺骗舆论、混淆视听、回贴作了一个说明,针对易福江等人缴款购地事实辩称是当时工作人员误将“押金”以“购地款”名义向易福江等人开具了收款收据(如果有更严重的后果,大概也会说是“临时工”吧)而事实上当年丫江桥镇申请购地建房办理相关手续模式都极不规范,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土地都是镇政府议价农户交款建房后补办手续。现有据可查的像双江村、原仙石村、原庙湾村、原沙岭下村、原增佳台村等等,达二三十户都如出一辙,根本谈不上什么购地协议、权证手续、竞卖记录、宗地范围标准、规划许可证、建房许可证等手续。
何况我们更有当年在丫江桥镇主管城建工作领导的证人证言,易福江等人的收款收据中还明确列出了购地具体座落方位及购地款。现在却以“误将”二字将购地款变成了押金,此谓不折不扣的强盗逻辑!
当年城建办为了开发征收鲤鱼塘地块订价按4500-5000元每空收取购地款,长期闲置未开发等坐地起价,违背公平良序原则,坑害购地农户!
镇政府相关领导私下也承认在此宅基纠纷中存在过错在先,事后又长期不作为,才导致久拖不决。当强拆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县有关领导多次责令攸县司法局矛调中心及相关部门与当事人协商处理以平息风波,却一直拖到二0一五年元月十二日才得以进行。当日县国土局所聘欧姓律师提出了一个大致方案,即合同未履行(事实上的购地合同),双方根据各自责任承担损失。丫江桥镇政府依据责任赔偿损失,而事实上丫江桥镇政府面对易福江等人的合理诉求一直装聋作哑,从未向当事人正式作出最终结论(只以县司法局作出适当增加补偿为结果),即使按现行法律规定无法在当年购买地块供地情况下,也未对在异地重新择基处理建房作出任何回应安排,而面对当事人因镇政府过错导致十几年上访而强拆的巨大经济损失更是只字未提,公然一副江湖泼皮嘴脸,大有誓将耍赖进行到底之势。
人们不禁要问,丫江桥镇政府在该宗始作俑者的宅基纠纷中自始至终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即使个别主要负责人依杖权势、坚持错误、欺骗舆论、压制百姓,但一个客观公正的结论终将会到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