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2 17:07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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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记者就冷水江市三尖镇新屋村选举投诉实地采访,7月22日,记者收到冷水江市民政局转发的三尖镇相关调查回复。
关于请求依法确认三尖镇新屋村6·22选举无效的申诉报告的回复
湖南日报群众工作部,湖南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接到你们的来函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经局领导批准,委派分管领导及市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与三尖镇党委、政府进行了衔接,对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要求三尖镇成立专项调查组,负责对此事进行调查。同时要求三尖镇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将调查情况向我局回复。
报告中所反映的几个问题,经三尖镇专项调查组调查,对此都有详细的说明。
附:冷水江市三尖镇关于《请求依法确认三尖镇新屋村6.22选举无效的申诉报告》的回复。
冷水江市民政局
2011年7月12日
冷水江市三尖镇关于《请求依法确认三尖镇新屋村6.22选举无效的申诉报告》的回复
湖南日报群众工作部、湖南华生在线栏目部:
2011年7月2日,贵单位转来题为“请求依法确认三尖镇新屋村6.22选举无效的申诉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一函。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报告所涉及的几个问题展开了相关调查,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报告”中称新屋村实际选民1258人,选举委员会发出选票1278张。经调查,发出选票数是经镇机关干部和新屋村选举委员会及各村小组组长共同认定的,事实上是登记选民1258人,发出选票1233张,收回选票1233张,符合选举法的相关规定。该“报告”所称邹华文及家人在选举委员会多获取十余张选票没有事实依据。
二、关于该“报告”所称从“废票”中选出8张邹华文的选票的问题。根据《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关于争议选票的处理”的相关规定和新屋村选举委员会针对选举过程中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的提前规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是先将意思表示明确、符号划定准确的选票进行先唱,而把有争议的票放在后面,经村选举委员会认定后再进行唱票。经调查,8张所谓的“废票”实际上是唱票过程中认为有争议的选票,需经村选举委员会进行认定,村选举委员会对争议选票进行了当场认定后,认为能够真实表示选民意思的选票即为有效票,并非镇干部从中干涉。经新屋村选举委员会认定,村主任候选人邹华文的选票达到621票,超过收回选票1233张的半数,当选村主任符合法定程序。
三、关于村主任候选人邹华文违法拉票,破坏选举的问题。调查组深入新屋村各村民小组了解选举当日的情况,未有村民群众举报或证实邹华文及家人严重干预选举的行为,选举结果真实有效。
四、关于新屋村第四个投票点延长一个多小时投票的问题。经调查了解,新屋村选举委员会证实,新屋村此次选举投票设四个投票站投票,都提前在选举公告中明确规定了选举投票的时间,而每个投票点的选民人数分配并不很均衡,新屋村第四投票点的选民人数较多,为其他投票站的两倍之多,且居住不集中,选民都在站点外等待投票,加上其他站点的票都提前投完了,所以造成误解为此投票点延长了时间,没有超过规定投票时间。
五、关于湖南日报记者在新屋村采访时,有村民反映说新屋村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有一名村委委员选票没有过半,有镇干部进行了干预,当场宣布了该村委委员当选。调查组专门对此事进行了了解,当时情况是委员候选人之一的刘长春,得票数为616票,差一票过半,镇换届选举指导组建议新屋村选举委员会对选票进行复核,但选举委员会并没有采纳对选票进行复核的意见,所以该委员当场宣布为没有当选。
三尖镇党委政府对新屋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是高度重视和负责的,从下派换届选举指导组到正式选举,都是严格按《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村组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符合选举的各个程序,无违反规定的举措。
三尖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