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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国土资源局回应“请问益阳市国土局:我的地去哪儿了?”

时间:2014-11-24 16:27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216

您好!

我叫陈光辉,住益阳市赫山区康福南路振兴巷1号。我于1994年10月27日出资5万元从莫放斌、夏运祥手中购入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江家坪的土地270平米。

该土地已由莫放斌等人在1991年10月20日提交了《益阳市城镇居民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见附件)。原益阳市建设委员会、益阳市黄泥湖乡江家坪村民委员会、益阳市黄泥湖乡人民政府、原益阳市人民政府(现为资阳区)均已盖章确认同意。益阳市建设委员会还于1991年10月27日发放了号码为建字第0001258号的《益阳市建筑许可执照》(见附件)。

这块土地后来由我出资购买,原持有人莫放斌于2014年9月9日还与本人签订了《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并同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把有关该土地及其附着物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我(乙方)享有,而莫放斌(甲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等义务。为证明《权利义务转让协议书》的真实合法性,湖南博敏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孙博弘、杨军现场见证,并出示了《律师见证书》。

然而,当我持上述批准文件及《律师见证书》去找在这块土地上非法施工的当地村民罗政彬去交涉时,罗政彬不但不承认已经侵犯了我的正当权益,还到益阳市国土局政务中心的窗口反映说他现在所建的非法建筑物不是建在我所出资购买的土地上,拒绝将非法建筑物拆除归还土地给我,从而使我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当我前往益阳市国土局政务中心咨询相关情况时,市国土局以这块地年代深远无法查询为由一直拖着,时至近3个月过去也没有明确回复。

记者朋友,我很无助,我的这块地究竟去哪里了?为什么罗郑彬能不经过任何合法手续就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建违法房屋?既然罗郑彬说他建房的土地不是我的,那我的地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连分管土地的市国土局也支支吾吾,无法查实给我回复?我很愤怒,也很无助,无奈之下打扰到日理万机的您,还请您为平民百姓做主,伸张正义。

草头百姓:陈光辉

2014年11月24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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