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少武,身份证号为43052119710327521X,邵东县周官桥乡桥口村村民。
2010年8月3日上午,我开车路过砂石镇长冲村时,在我车前约8米远的公路上,砂石镇村民李双桥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回家,结果t他不慎摔倒在地,滑行六.七米远,因与我同车的曾贤林原认识李双桥,下车搀扶他,岂知李双桥并没有半点感激之意,反而以我吓到他为由,向我索要医药费,我没有答应他的无理要求,李双桥立即喊来老婆助阵,对我进行打.骂.扭.推。因李双桥原患有高血压和脑血管瘤等疾病,加上当天喝酒过量,情绪不稳定,且自行驾车摔倒在地等因素而诱发脑左侧基底节区动脉破裂出血(脑溢血)。
由于李双桥是邵东县公安局杨副局长的亲戚,这起明显的民事案件立即变成了刑事案件,当日下午将我治安拘留然后又转变成刑事拘留。李双桥又通过关系在邵阳市司法鉴定为重伤。我根本没有打他而不服提出异议,后通过湘雅附二医院司法鉴定为轻伤。李双桥摔倒在地是引起脑内出血的根本原因。
因为司法部门的引导参与,李双桥起初要我赔偿30万元,现在非要我赔偿16.8万元。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