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19 16:3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6412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我于2005年3月21日承包了儒林镇三居委会破烂不堪即将倒闭的停车场,停车、租房服务。一次性付足了承包40年承包款,又投资巨款改造好,6月15日依法在税务、工商注册登记、纳税。
8月15日开业不到一个月,三居委会少数人得了红眼病,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为首从2005年9月2日至9月16日开始聚众一百多人闯进停车场进行敲诈、勒索,以实施锁死、焊死铁大门,用石头堆在大门口,用人墙围堵值班室小门,强行赶走车主、租户,我无法正常营业。
时任县长、党群书记、镇长、政法委副书记亲临现场,进行了制止处理,政府领导再次主持召开了三居委会所有有关居民全体会议,并由儒林镇司法所长帮我们双方写了补充协议,双方签了字。我顾全了大局,让了步。
2005年9月16日她们这一敲诈,我把不该给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一伙闹事者的2万元现金给她们,她们偿到了甜头,我承包不到十年,她们违反原合同和补充协议内“甲方任何人不得进停车场闹事等约定”,十次闯进停车场闹事,而且由锁门、焊门到聚众“打、砸、抢”。
2013年10月15日,她们将我告上法庭,一审法庭进行了调解,我让了20年承包期给她们,法庭要她们退还我20年本金和利息,甲方肖翠云在法庭公然说,一天也不给我,一分钱也不退还,反将我告到邵阳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承包停车场合同》作废。
2014年4月4日,邵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判决《承包停车场合同》依法有效后,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等到省、市政府上访,到中级人民法院堵门,她们的无理要求得不到省、市政府、法院的支持和处理。刘凤华公然说:“打不赢官司,去停车场绊蛮去”。在2014年8月17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聚众三十多名暴徒,手持钢钎、锄头、大铁锤、长竹竿对停车场进行疯狂的“打、砸、抢”暴力行动。
8月17日到19日,挖断停车场大门口马路,长7.3米,宽3.8米,深1米多。车辆、行人不能进出。
8月20日打断主进水管,并抢走26.5米铁水管,堵住水源,24小时轮流看守,不准我们接水食用,不准恢复,至今一个多月没有水喝,靠买桶装水喝,在30多度高温下,谈不上洗脸、洗衣、洗澡。
8月21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带领一伙暴徒用锄头、钢钎、大铁锤砸烂5栋房子的楼梯坎,老人、小孩架着临时木梯,他们不是走上楼,是爬上楼。
8月22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带领暴徒架着长梯爬上信息部房顶,将房顶掀光,不准恢复,下大雨,房内积水如塘,财物全被打湿,无法居住。
8月23、24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带领人连续两天架着长梯爬上男女厕所掀光房顶,砸烂窗子、隔墙,现在厕所上无片瓦,下无男女隔墙,租户无法上厕所。
9月4日晚9点37分,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彭美端抢走了我加工的临时木板桥,老人接送小孩都是从危险的烂马路边缘爬过去。
9月21日,住户自发将路填了一点,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组织暴徒砸烂门卫室左右三条小门,并抢走两条,占据了门卫室,不准我们值班。
10月17、18、19日,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彭美端再次组织暴徒冲进停车场,对5栋楼房和厕所进行了毁灭性的破坏
面对刘凤华、肖翠云、李淑贞等的“打、砸、抢”非法暴力行动,我们报警、电话、书面汇报两百多次,曾经各级政府、公安的领导都答复过我“你们走司法渠道,法院怎么判,我们就怎么处理”。现在官司打完了,我找过政府,政府处理不了,我找过公安,公安在现场看着他们破坏。为什么一伙暴徒触犯了法律,公安不敢抓,政府不处理呢?城步县还有法律吗?
我在这里呼吁有正义、有爱心的领导、记者、朋友们,你们来城步看看,看看现在的城步,看看城步的领导,看看城步的公安。
城步县停车场:彭洪方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