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7 23:13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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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记者:您好!
我是桂阳莲塘人,因想小孩进城读书举全家积蓄购买了桂阳县城明珠花园一套房子。合同签明是2013年12月31日前经验收合格后收房,但到目前明珠花园的房子都没有验收。按合同规定,开发商涟源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严重违约。2014年6月1日我们十来户业主去物价局、房管局反映过此事,房管局只是提醒我们没验收的房子不要收房,否则出了问题他们不管的。那么到现在这个房子已拖了这么久了,难道政府就不能问问情况吗?难道真要业主们全部起来跟开发商斗争了,才有政府介入吗?
其次,是乱收费问题。2014年4月下旬一个自称是明珠花园物业处的电话通知我们2014年5月1日去收房,我们去收房时被告知,要交水电入户费3600元,而被问房子有没有验收登记和房管局面积勘查记录时,物业却说房子收了后才能验收。这激起了大家的怒火。于是去物价局反映,才知这水电入户费是违规收费,开发商应退还给我们。6月1日,我们十来户业主找开发商讲政府规定,他们才把这水电入户费返还给我们。但是对于我们提出的尽快验收,以便让我们收房的要求却一拖再拖!
2014年9月6日,我再次去明珠花园收房,依然是没有验收也没有面积勘查记录,还是按当初开发商预估的面积缴房款。然后开发商交给我一张纸,必须按上面写的这些项目交清费用才能拿到房子钥匙:①、维修基金应缴6528元;②、契税7364元;③、交易费392元;④、装修费用3.6元/平方;⑤、登记费80元;⑥、办房产证资料服务费150元,开发商告诉我那装修费是政府收的,打电话问房管局,房管人员告诉我他们只收3元/平方,那多出来的那0.6元/平方是什么玩意呢,找收房的那个什么负责人说是白蚁防治费,这是县里要求收的。打电话问物价局,物价局说这个白蚁防治费是由开发商付,不是业主支付!更离谱的是,收房还要缴一年物业管理费,这个管理费竟要从2014年5月1日起计收。开发商不让房子验收,造成我们无法收房,他请来的物业却敢如此收管理费。整个桂阳有这么霸道和凶狠的开发商吗?
迫于无柰收了房的业主,他们装修时物业还要他们交3000元,1000元费用是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另2000元是装修押金。国家政策明文规定房子装修时不能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明珠的物业公司却如此霸道乱收费。政府能管管吗?
按当初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和5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而合同里明白无误写着:“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现在开发商已违反合同规定,却又以乱收费形式,强压业主收房。这种黑道作风,难道政府不能管吗?
我积蓄了自已20年打工所得购买了涟源市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桂阳明珠花园房子,到现在钱付了房子却不能收,而收房却还要付出种种违规费用。心怎么不怒火中烧?!(要知道当初买这个房子我们是去了县行政中心四楼房管局咨询过的,说这是有正规手续的开发商,完全可以买这个楼盘的房)
跪求记者先生们百忙中反映下桂阳明珠花园违规收费却又拖时间不验收不能收房的事,以圆我们全家有房梦!!!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