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9-18 20:15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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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邓五益阳,是桃江县灰山港镇曾家湾村新塘坡组村民,我儿子邓天顺,2006年9月出生,才8岁,就读于灰山港万功塘小学,是该校二年级67班学生,被该校老师上课时间无辜殴打致伤。
事情的经过:
2014年5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该校67班全体学生由体育老师蔡毅带领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课间,蔡毅老师安排学生做游戏和跳绳,当时我儿子邓天顺正在跳绳,蔡毅老师和其他同学在做游戏,当时做游戏的同学发现做不过老师,就叫我儿子一起过去帮忙,哪知道我儿子刚跑到蔡毅老师旁边,就遭到蔡毅老师狠狠的一拳,打在我儿子的眼下方,当时就被打退好几步,不一会就开始红肿,非常严重,疼痛让我儿子摇头不止,随后,不得不送往附近卫生院检查治疗,而后还是不放心继续转院治疗。至今,我儿子经常都会对上学产生相应的恐惧,不管是内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相关的伤害。
到目前为止,校方和肇事人蔡毅,均未就上述事件给予受害人及其家长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师生的对立情绪,使学生产生自卑、怯懦心理。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学生肢体损伤,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后果。
我们现在都是以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国家而自豪,可想不到,在教师身上居然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事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深感气愤,到现在为止,学校和老师,依然无动于衷,对于一个8岁的孩子大打出手,没有王法,没有人权。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法制社会。都说老师是育人的园丁,教育是立国之本,可现在法律都被践踏了。
为了自己的孩子,抑或是为了别人的孩子,我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向各级部门和领导反映,向社会呼吁,像蔡毅这种丧尽天良的老师,根本不配当老师。还请各界正义人士以及媒体,替我一起声讨这肇事人。还我一个公道!体会我的爱子之心。
,是该校二年级67班学生,被该校老师上课时间无辜殴打致伤。
事情的经过:
2014年5月20日上午11点左右,该校67班全体学生由体育老师蔡毅带领在学校操场上体育课,课间,蔡毅老师安排学生做游戏和跳绳,当时我儿子邓天顺正在跳绳,蔡毅老师和其他同学在做游戏,当时做游戏的同学发现做不过老师,就叫我儿子一起过去帮忙,哪知道我儿子刚跑到蔡毅老师旁边,就遭到蔡毅老师狠狠的一拳,打在我儿子的眼下方,当时就被打退好几步,不一会就开始红肿,非常严重,疼痛让我儿子摇头不止,随后,不得不送往附近卫生院检查治疗,而后还是不放心继续转院治疗。至今,我儿子经常都会对上学产生相应的恐惧,不管是内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了相关的伤害。
到目前为止,校方和肇事人蔡毅,均未就上述事件给予受害人及其家长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
我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极易造成师生的对立情绪,使学生产生自卑、怯懦心理。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学生肢体损伤,对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造成十分恶劣的后果。
我们现在都是以生活在现代文明社会的法制国家而自豪,可想不到,在教师身上居然会发生这样恶劣的事件,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我深感气愤,到现在为止,学校和老师,依然无动于衷,对于一个8岁的孩子大打出手,没有王法,没有人权。这就是我们生活的法制社会。都说老师是育人的园丁,教育是立国之本,可现在法律都被践踏了。
为了自己的孩子,抑或是为了别人的孩子,我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向各级部门和领导反映,向社会呼吁,像蔡毅这种丧尽天良的老师,根本不配当老师。还请各界正义人士以及媒体,替我一起声讨这肇事人。还我一个公道!体会我的爱子之心。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