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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街道办事处回应“南湖风景区渔光社区农科组暴力强拆”

时间:2014-07-27 13:49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15656

尊敬的卿书记:

市民郭胜前,现年68岁,家住南湖风景区渔光社区农科组

75年由岳阳县迁入现居民,育有一女二子,女儿出嫁,两个儿子均已成家,一家八口人。儿子、媳妇无工作,靠种菜或打零工为生,完全属于“零就业”家庭。去年,小儿媳患重病,花费医药费负债28万元,使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尽管如此艰难,我们没有增加政府任何负担,没有申请政府任何救助。但是,如此勤劳善良的我们却遭到飞来人祸,被逼上了绝路。事情经过如下:

我们家通过勤耕苦作,于1991年建了一栋四层楼,房产证号为岳阳楼字第198591号,在其前面同时建了一栋180平方的偏杂屋,后子女大了,住房紧张,于2008年在上面加盖了一层。近段时间,社区上门做我们工作,说我房屋所在地已全部圈为储备土地,启动征拆,沟通了几次,只要出示国家征收文件,我们表态,国家征收,全力配合,只是我们的权益要得以保证。我们不会成为“钉子户”,也不想成为“钉子户”,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在没有任何相关文件的情况下,却发生了和谐社会不该有的执法暴行。

2014年7月22日,渔光社区杨书记、杜主任等趁户主不在家,带领几百人来我家,不打任何招呼,用命令的口气逼迫签字,不签就强拆,就将我家370m2的二层楼以及一个经营了二十多年的门面拆除,拆除中房屋室内所有物品遭到严重损失。

同时,在暴力拆除中,我外孙是一个在读学生,看到拆完了房怎么还被停了水电,出门问杜主任,一下就被他推打,外孙回推了一下,就有几个围上来殴打,他被吓得躲回房里,这时城管一个姓熊的负责人,并未就此罢手,喊来十几人冲进屋里将我外孙反剪双手,挣着脖子,从屋内拉到外面殴打,并说要抓去拘留。我小儿子志勇见外孙被围殴,便上前解救,结果也被打伤,我老婆上去扯时也被他们踢伤。附近群众看不下去,一齐上前解救,我外孙才趁机逃跑,而他们并不放手,十几人追赶几百米,边喊边喊前面路人拦截,并诬蔑我外孙是抢劫犯,要打死他。如此青天白日,如此丧心病狂,便得附近百姓都愤愤不平地指责他们。

房屋被强行拆除,人被暴力围攻,就连我父子办了证的房屋也在他们野蛮行径中,屋角被大面积挖坏,二楼、三楼已经裂缝,成了危房。22日正是高温酷暑,被强行停了水电,这种野蛮拆迁与党纪国法是不相容的。

1、程序不合法,我家房屋是1991年所建,要定为违章建筑须经市规划局法制科审批,并有法定的上诉期、复议期,听证程序,而社区领导在未定性、没有任何文件和书面告知的情形下,强行拆除我家房屋是违法的;

2、严重违犯了物权法。我的房屋是属公民合法的历史房屋,合法财产应受物权法保护,他们强拆已违犯物权法。

3、住建部2012年99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建筑房屋超过两年的不能随意定为违章建筑,为何社区领导口口声声说:我们说是违章建筑,就是可以拆除,老百姓搞共产党不赢的,这不犯文件规定吗?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岂容几个不支之人为官不仁,败坏社会纲德,践踏法律,欺压百姓,败坏共产党的形象,本人针对上述情况,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犯,特向政府提出以下诉求:

1、市规划局南湖分局、南湖风景区综合执法支队、拆迁指挥部违法行政野蛮执法,追究上述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并尽快回复处理意见;

2、此次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负责人应公开赔理道歉,并在社区作出书面检讨,以慰所有百姓,收回负面影响;

3、严厉打击野蛮执法行径,从重从快打击殴打、谩骂平民百姓的恶棍、地痞流氓,纯洁共产党干部队伍;

4、此次违法行政,强拆了我370m2,按国家相关征收政策进行核算,五倍进行赔偿,造成我四层楼危房,依法依规进行赔偿,保障我的财产安全。

最后,本人恳求政府为民做主,能还我一个公道,不胜感激!

申请人:郭胜前

O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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