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5 09:5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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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显示:我从前年5月开始在某公司上班,但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今年1月我提出辞职,随后没在该公司上班。有朋友说,像我这种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请问是这样的吗?小李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胡炯答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小李可以要求公司进行合理赔偿。记者 李广军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