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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会同县团河村村长林顺先独裁十多年

时间:2014-06-18 14:38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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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各位亲看得出这个是一封检举信了吧,它是真实可信的,它是由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团河镇团河村几百号村民的共同起草完成,文笔不是很好,但确真的正在发生。一个村长的腐败有他本身的原因,但也可以看出他恣意妄为背后的后台是有多么的强势。团河村村长林顺先,首先是村长竞选时制造黑幕,用钱收买人心。然后故意欺骗百姓。以权谋私,再次中饱私攘,在村长多次连任之后,民怨早已积深,有勇者曾向向县纪委举报无果,原因是县纪委把处理此事的责任推给镇纪委,在这里我不想说县纪委是不是和镇纪委官官相护,只是镇纪委得到此事件的文件后竟然直接交给的当事人村长林顺先,这无疑不让老百姓们气氛。无奈才想到要通过网络让更多的人知道,以此来曝光村长林顺先,以及村书记,主任等。希望看到此消息的人帮我转发,在此深表感谢!

腐败村官林顺先,帮凶黄荣

尊敬的省/市/县各级领导:

感谢您在百忙中抽看我的来信,我是湖南省会同县团河镇团河村的村民。对于我们村村长的种种事迹团河的百姓都已深知其恶行,但由于曾多次书面县纪委都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也曾亲身前往县纪委投诉举报,县纪委不予重视,滚皮球式的交给镇纪委来处理。殊不知镇纪委同村长一伙早就“一家人”。直接跟村长私了了。这怎么能平复我们老百姓气愤的心情。正当全国人民学习和领会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时,我们深深体会到党中央一系列英明决策。同时为了顺应习近平主席“老虎、苍蝇一起打”的重要指示,我们把我村近几年村官林顺兴如何套取集体经济,以权谋私的事实向上级领导作以举报。真诚的希望引起你们重视,速派人下来调查落实,处理,解决我们的实际问题,还给我们一个公道,维护我们村民的权益。

一、砖厂问题,该砖厂设建在团河村周围500米的山坡湾里,占地近10余亩,首先团河村是以土地入股,占砖厂四分之一的股份权,其余三股是由村委会主要领导和外村人投资入股,在砖厂投建过程中,出了安全事故,请车子运木材,车子翻车,当场一人被车压死身亡,当时协议赔偿16万元,由驾驶员出八万,砖厂方出八万,团河村占四分之一股份,要出两万元,村主任林顺先,当时村委蓄谋想占有村上股份权,就在村扩大会议上,说村上没有钱出。无奈只有改变方案,就租用村上土地,本来最先跟老百姓商量的是给村上每年两万余元,村委态度强硬说最多每年给村上一万五千八百元租金,就这样推翻了以前村上的股份权。知情人士都知道砖厂从2010年至今每年有百万元纯收,单村上这几年集体收入就损失了近百万元左右。作为一名村主任来讲,如果心是为集体着想,就应该把钱筹起来,哪怕是信用社贷款两万元,难道这两万元贷款村上还还不起吗?这不是以权谋私,套取集体经济吗?致使村经济受到百万元损失,这百万元就进了他们的腰包,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二、村办公楼的修建。2011年村委换届选举时,林顺先在会上发言,答应砖厂问题可以重新再议,但他当选村主任以后从不提再议此事。

2013年村部修办公楼,在投标会上,没有设计图纸,凭什么依据投标,他们就搞暗箱操作,以1070元一平方给村书记的堂弟来修,房子也是一般性建筑,比我们当地当时同做的房屋高出300多元一平方,当时当地做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的住房,合同时726元一平方,而村部又是大间式样房,大家可想而知,他们不是合伙套取集体经济又是什么呢?这多出来的油水大概也只有村长林顺先跟他的合伙人们才清楚。这样致使村部楼房比正常价多花20多万元左右,我们希望上级领导派人来评估一下,团河村村部办公楼到底值多少钱。老百姓的每一分钱那可都是血汗钱,村委的这种故意,蓄谋的欺骗,是把老百姓都当傻子般愚弄吗?

三、变卖集体土地。团河镇是会同县八个乡镇的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随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周边乡镇的百姓有不少在团河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团河村书记黄荣就利用这个契机,变卖集体土地,捞取资金30多万元。当时在村上只交了一万五千元,群众也跟着学起来,只要在集体土地上栽上一棵树,种上一蔸瓜,这土地就属于他个人的。只要有人买,就以每平方几百元卖出,这样致使村集体土地大量流失,后果不可估量。没有土地使用证和宅基证,私人为什么可以变卖集体土地呢?真是值得我们深思。任其发展下去,今后如何收得了这个局面。

我们村上所有的工程,如:水利渠道修理,硬化水泥道路都是交给书记堂弟来修,而单价又不公开,都是书记和村主任任定,有的事连村委会其他成员都不知道,这种本该大家商议决定的事,村长、村书记竟然私下独裁解决。难道真的是山高皇帝远,村委这种“土皇帝”的做法无不引起村民百姓抵触反感。

在怀化泰格林造纸厂收松材之时,我们村上卖了一块松木青山,村扩大会议上大家通过的价格定位是八万多元。签订合作合同时,明确这八万多元是村上纯收入,其他开支一律不管,其余开支都是乙方负责。结果,乙方把松木砍倒之后,村主任林顺先又让村上出两万多元,帮乙方修路。为什么要村上出两万多元给乙方修路?首先,这一决定合同里面没有明确说明要甲方来修建。然后,松材属于村上的集体财产,没有经过村委其他成员共同商议决定。他村长林顺先如果没得好处费,他又为什么让村上出两万多元修路,而合同上又没写要帮乙方修路。修路具体费用明细也未曾公开。这难道不是变相贪污集体经济,欺骗愚弄老百姓吗?

四、村长选举时,村主任林顺先会耍手段。团河村村委干部选举每三年一届。为了拉选票,2011年在换届选举期间,当时村长林顺先为了怕白天太多人看见会引起公愤,故晚上给党员、组长每人发放一床价值300多元的晒丝绒被,共五十多人。其费用都是有村委财务支出。同时村长林顺先自己和另外几个村干部挪用组织成一支党员小组长的旅游队伍,浩浩荡荡直奔张家界。村干部旅游,南到海南,北到京城,坐飞机好风光啊,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有知情人士透露都是村上出的钱。这种公然的挪用公款,是对中国法律的挑衅,也是对老百姓的挑衅。为民办事就说村上没有钱开支,他们是在大肆挥霍集体经济。

2014选举期间,就公布低保收买人心拉选票。低保名额多是自家亲戚。没有达到低保标准却依然领着低保的钱,这对真正需要扶贫的家庭太不公平,这算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吗?上级的各位领导们,关于低保我们老百姓希望能公平,公开,公正。

五、村上账目模糊。2014年账目公布中,大项目没有明细往来,只有该项目总共花多少钱。2012年至2013年,老百姓种油菜补贴,分文不得,账目的钱不知去向如何。老百姓多次要求群众选出代表,并重新清理账目。存书记和村主任听不得群众意见,依然我行我素,而且背后里搞打击报复。

六、村主任和书记工作日走形式主义,人一到一露脸就相当于过一天的工作日。村主任和书记每个月至少20多个工作日,一年300个工作日左右。但如果他们如果另外去做了点事,就格外还要向群众收取劳务费。气氛的群众气氛不过又投诉无门便把村部大门封锁。

像这样的人,又怎么能带领全村人民致富?请问上级领导,像这样的人还能够续任书记和村主任吗?我们老百姓还能继续相信他吗?这些问题我们多次向市、县纪委书面举报,县纪委把举报材料转交镇纪委,结果镇纪委把举报材料交给被举报人看。这样反复下来,结果可想而知,大家想一想镇纪委干部有没有作为干部的素质?我们也曾经直接到市纪委和县纪委反映情况,他们都是采取踢皮球的方式应付百姓。我们几次书面举报到县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办公室,并直接又向县委书记,县长举报。我们的举报如同石沉大海,至今没有一点动静。都说当官为百姓谋福,为百姓致富,这样的官,只会导致民声怨道,叫我们百姓怎么相信这些基层干部?我们问询一下上面领导,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是不是真的在搞,还是走过场,我们坚信那么大的一个中国难道就没有的一个主持正义的地方吗?到头来,我们也别无选择,只有通过媒体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上,还有团河村这样的一个小地方,我们也不相信村长林顺先、黄荣有那么大的能耐和关系网,他们是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吗?还是在中国的法制的社会他们认为是可以恣意妄为的?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百姓的肺腑之言,敬请上级领导深思,派调查组下来,落实采访,我们的举报事实是否真实,只有到最底层,接近群众,才能得出最终结论。我们坚信在党中央英明领导下,在这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会彻底查清贪官污吏,并作严肃处理。

会同县团河镇团河村村民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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