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16 21:2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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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们是桃源县漳江镇城区13所民办幼儿园园长(投资人),自国家大力提倡鼓励发展民办学前教育以来,我县民办学前教育得到了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承担了我县80%以上幼儿的学前教育,为我县的幼教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近几年,由于县教育局的种种违规违纪、不作为的行为,导致我县学前教育停滞不前,严重干扰了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甚至为民办幼儿园带来生存危机。由此,我们自去年下学期以来多次向县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诉求,但均未得到重视及妥善处理。鉴此实情强烈恳请各级领导能严厉查处桃源县教育局违规违纪、不作为的种种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的正当权益,让我县的民办幼教事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良性发展。以下反映的关于桃源县教育局违规违纪、不作为的种种行为均是代表我县全体民办幼儿园的共同心声。
一、桃源县教育局纵容城区公办中小学违规违法开办“校内民办园(学前班)”
1、国家政策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2005]43号文件,湖南省教育厅[2006]49号文件早就规定,城区内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和开办幼儿园,更不得把入学前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1月颁布的《关于规范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若干原则意见》中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举办“校中的民办校”或“校内的民办班”。已办的成立即予以清理,今后一律停办这类校中校(班),严禁搞“一校两制”)。教育行政部门对少数具备独立办学条件的“校中校(班)”,要严格依照社会力量办学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限期使其与原公办学校彻底分离,独立办学,具有独立法人、独立的校园、校舍,独立核算。
湖南省副省长许云昭、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在2005年11月份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城区中小学不得举办幼儿园,更不得把入园(班)与其小学入学挂钩。
2、危害
小学办幼儿园、学前班危害极大,犹如一个社会巨大的恶瘤,不断放出毒水,危害我整体幼教事业。其重要特征是:指导思想的“扭曲化”;教学内容的“超前化”;教育管理的“成人化’’;教学模式的“小学化”;教学环境的“恶劣化”。
误导教师办学前班,名义上为小学老师谋取福利,实则利用多年积累的公共福利资源拼命敛财,私设“小金库”,成为“某些少数人”的“提款机”。使得一些校园条件本来就差,容纳小学生大大超标的小学也办起了学前班,挤占小学教育资源,导致入读小学更为紧张,严重影响九年制义务教育这一国策的落实。
②小学幼儿园(学前班)超大班额,由于在小学幼儿园(学前班)就读后可以直接入读小学一年级,而民办幼儿园的孩子则很多都不能(设置了很多条件:户口、房产、年龄),要找关系,送人情还不一定能进入,因此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生源“火爆”,超编现象非常严重。
③由于进一年级紧张,很多家长只好“忍痛割爱“将孩子提前送入小学幼儿园(学前班),不仅费用上高出民办幼儿园,而且也未得到好的学前教育,因此家长们怨声载道。
④目前一些公办小学办的学前班、幼儿园没有经过严格审批,人、财、物、场地没有与学校分离,证照不齐,管理不规范,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⑤小学办幼儿园、学前班大都不具备办园、师资条件,公办小学所开办的幼儿园老师,大都不是幼教专业毕业,有些甚至是由小学即将退休的老师直接任教。
⑥民办幼儿园生源严重不足,教室空置,入学幼儿低龄化。由于读了小学幼儿园可以直接入读一年,导致原本在幼儿园入读的孩子只有4岁多就去读小学的幼儿园(学前班)。而幼儿园开始接收2岁或不足2岁幼儿,甚至偏远乡村幼儿也开始接收,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隐患。
3、现状
①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现状:
桃源县漳江镇城区共有5所公办小学(漳江小学、桃师附小、实验小学、文星小学、渔父小学),此5所公办小学均附设有幼儿园(学前班),都是利用公办小学资源附设在小学校内,人、财、物、场地没有与学校分离,硬件设施差,根本不具备办园条件,有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超大班额(每班达到60人之多)、小学化。
其中漳江小学、桃师附小、实验小学附设的幼儿园(学前班)办理了民办性质的办学许可证,文星、渔父两所小学(学前班)无任何证照。
②民办幼儿园现状:
目前桃源县城区漳江镇共13所民办幼儿园(英才、博爱、鹤立、金色童年、商城、育苗、帝娃、紫东、莲花、小博士、小灵通、希望、尧河),其中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有4所。13所民办园都是办园历史比较悠久(最长的达30年之久),管理规范、证照齐全,设施设备完善,投资几百上千万的幼儿园就有好几所,但目前由于受各小学非法幼儿园(学前班)的影响,生源严重紧缺,甚至有的班级只有10多名幼儿,生存非常困难。
二、“普惠园”申报“暗箱操作”、“内定”、“设置门槛”,未按国家相关文件程序组织申报,普惠园扶持资金得不到保障,有些园前期投资几十万,申报成功后只获得一次性补贴。
三、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和扶持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去向不明,资金流向不公开不透明,几年来,我们民办园未得到一分钱的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扶持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扶持,而无人举办的御景园小区幼儿园却得到县教育局划拨的国家扶持资金几十万元,钱到底去哪儿了?不得而知。而据了解,国家对我们桃源县教育局每年都有拨款上千万,请问钱“哪儿去了”?
历年来,不管国家政策、文件精神,还是各项会议上均明确提出“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公办为主导,民办为主体”,但是我县教育局领导的一惯作法却违背了这一精神,变相的打压、排挤民办幼儿园,某些领导甚至放出任由民办园“自生自灭”的口风,因此不管我们多次到教育局申诉,教育局都却采取敷衍、推脱、忽悠的方式来应付我们,桃源县教育局种种违规违纪、不作为行为数不胜数,现只申诉一二,鉴此,我们桃源县全体民办幼儿园再次恳请上级政府严厉查处桃源县教育局违纪违规、不作为的种种行为,维护民办幼儿园的正当权益,让我县的民办幼教事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良性发展。
漳江镇英才、博爱、鹤立、金色童年、商城、育苗、
帝娃、紫东、莲花、小博士、小灵通、希望、尧河幼儿园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