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10 11:09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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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建设新村112栋一楼3户的居民。建于1987年,三层楼房,一层三户,共九户。1987年至1997年房屋一直没涨水,直到1997年在本栋楼后面排灌站(属市水利局下属单位)增容扩建后,一楼房屋经常涨水到至今。涨水最高时涨到家里1米多高,对我们造成了17年的损失,侵犯了我们最基本的居住权。
就一楼102户家里的家电家具,装修等,泡在水中,全部损坏,侵犯了我们的人身财产权。其经济价值损失2万多。因常年的污水浸泡又潮湿严重影响到我们的身体健康,家里人得了风湿病,腰痛,关节炎,等等。无奈只能在外面租房住,已租住了5年,一年房租6千,5年就是3万,让102户造成的经济价值损失共达到5万多元。
因长年被水侵泡,整栋楼已发生倾斜,多处出现裂痕。至到2011年市委书记童名谦接访了,为此市委书记还召集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开会,做出明确答复一定妥善解决安置。我们多年向排灌站,防洪指挥部,居委会,街道,区政府,水利局,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他们派人来查看后,街道,防洪指挥部给我们下达了赶紧搬离通知书。但没有通知我们搬到哪里去,并没妥善安置我们。后经调查找到了主要责任人是湖南湘江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1998年在湘江河大源渡水库工程造成的,2011年湘江公司赔付了80万给我们,可赔付的80万在石鼓区政府账上。当地政府不作为,说的到做不到,一年拖一年,一直拖到现在还没安置我们,都3年多了,80万3年的利息,足够安置我们一楼三户涨水的居民在外面租房住了。我们的要求并不高,住是最基本的问题,只要有地方先住下来,我们才能安心等待政府帮我们解决好下一步问题。
我们都是低收入人群,有残疾人,低保户,下岗工人,工作了几十年好不容易买了这一套房子安家。竟然97年当时排灌站要增容扩建,就应该考虑到这栋楼会被水淹,早就该安置我们。结果拖了17年还没解决。只好再一次向领导汇报,我们3户全家老小15口人给您跪下了,恳请父母官为民做主,解决安置我们一楼涨水的3户租住问题。望领导能设身处地的帮我们考虑一下,让党的阳光,政府领导的关怀温暖我们老百姓的身心。谢谢!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