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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澧县双龙乡司法所拖欠工资14年

时间:2014-04-29 11:3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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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司法局双龙乡司法所无故辞退司法干事、拖欠工资14年

本人于1992年初,卸村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进入澧县司法局双龙乡司法所工作,任职司法干事。2000年,全县司法干事一夜之间被辞退,司法所没有做任何辞退说明,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偿。被辞退时,双龙乡司法所还拖欠了本人2980元工资,到今天为止仍未偿还。至于拖欠的工资,时任双龙乡政府政法党委副书记的金某某、胡某某均打过欠条。尚欠的工资我曾托上届支书曾贤忠,现任支书胡卫华向乡主要领导申诉讨要。我本人也曾向当时的党委书记贺春波同志反映。贺表示到当年年底考虑。去年春节前,现任党委书记李红同志托胡卫华捎带了500元慰问金。李红书记就是当时我被解聘时的乡司法员。

司法部门是主持公道、公平和正义的地方,但却拖欠员工工资10多年,司法公信何在?请澧县司法局双龙司法所还我工资!

(资料:九二年初,卸村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进司法所,后报县司法局备案。并考取《法律服务执照》,但在解聘时,县司法局有一女性副局长到场,尚欠的2980元工资我曾托上届支书曾贤忠,现任支书胡卫华向乡主要领导申诉讨要。我本人也向当时的党委书记贺春波同志反映。贺表示到当年年底考虑。去年春节前,现任党委书记李红同志托胡卫华捎带了500元慰问金。李红书记就是当时我解聘时的乡司法员。这也是我从村里至司法所干事解聘至今天,所享受到的唯一待遇。)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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