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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状告湘乡市毛田镇派出所执法不公

时间:2014-04-07 13:5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7122

状告湘乡市毛田镇派出所

执法不公,欺压百姓

湘潭市公安局:

本人作为毛田镇的村民,同样的当事人:彭建群。同样的事实:毛田镇石灰厂围墙青天白日被毁,要求土地确权。同样的办案民警:周红卫。

本人三次报警,三年都不作结论。而毛田镇党委书记黄峰一句话,本人三天后就被强制执行,送到了湘乡市拘留所。这社会还有公平、正义可言吗?只说黄峰的面子重要,老百姓三年的上访又上诉,三年的艰辛历程,合法的个人财产,老百姓的人格与尊严,就都不重要吗?

本人状告毛田派出所,执法不公,欺压百姓,事实与理由如下:

1、本人第一次报案:2011年4月17日上午9点,我的合法财产:毛田镇石灰厂围墙青天白日被毁,报案给毛田镇派也所,民警周红卫、竹元村主任陈健端,现场查看,有照片为证。

2、本人第二次报案:2012年11月12日,在中共召开十八大之际,竹元村公路,路面硬化实际只有1.7公里,而路标公示碑上写4公里,有贪污公款之嫌,我把它砸了。并搬一块送湘潭市人民政府,在大门前,被毛田镇政府官员拦回,民警周红卫作了询问记录,有照片为证。

3、本人第三次报案:2013年3月20日,我的责任山上的树木,被彭祖赠一扫而光,我以书面的方式向毛田镇政府及毛田镇派出所报案。有原始报案材料为证(注:原始材料一式三份,本人一份保存)。

4、2014年3月17日,本人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书,表明我上访无用,上诉无门。我被黄峰欺负,无处诉说。我只能借舆论的压力,我在毛田镇,政府集团移动号上发短信120条,以示愤慨。三天后,我就被民警周红卫强行送到了拘留所,限制了我的人身自由。折磨我的身心,推残我的意志。

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天天讲“走群众路线”,“讲公正司法”、“讲为人民服务”。这三年来,我上访无用,上诉无门,红网发贴:1、《湘乡市毛田镇原镇长黄峰眼里已没有法律》、2《湘乡市毛田镇党委书记黄峰你不讲法,还不讲理吗?》、3、《湘乡市毛田镇党委书记黄峰,请看看毛田镇石灰厂,是荒草萋萋不堪入眼》、4《湘乡市毛田镇政府形同虚设,不处理百生诉求》、5、《湘乡市毛田镇政府一群草包,胡乱执政》、6、《湘乡市毛田镇政府一错再错,愚弄百姓,不思悔改,丑态百出》、7、《湘乡市毛田镇政府又出一丑态,忽悠百姓》、8、《湘乡市人民政府,自相矛盾的结论,看不懂的告知书》、9《湘乡市国土局网上答复说假话,歪曲事实,欺负百姓》、10、《湘乡市人民法院不讲法律,拒绝公民合法诉求,严重失职》、11、《湘潭市中级民人法院,你太让老百姓失望了,你既亵渎了国家法律,又挑战公平与正义》。红网发贴都无效,报警不理采,这政府、这社会、这毛田镇还是一个老百姓能生存的地方吗?

本人不服湘乡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公(毛)决字(2014)第0345号”的处罚,毛田派出所执法不公。欺压百姓,他们的所作所为,成了毛田镇党委书记黄峰,滥用职权,公报私仇,欺压百姓的工具,什么党纪、国法、公平、正义,都抵不上他放一个屁。我一个50岁的农民,一个靠力气吃饭的平民,一个从来没有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被黄峰一句话送进了牢房,忍受牢狱之灾,本人真的不服!!!

本人三次报案,三年无结果。写怨言,三天进牢房。三次加三年,相比三天。公平、公理何在?请湘潭市公安局调查,并书面答复。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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