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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新宁县调纠办张荣锡办案不公正

时间:2014-04-03 15:08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21511

尊敬的各位领导、网友,你们好:

新宁县调纠办张荣锡办案中得其一方好处,不公正断案,偏袒一方,不重历史、现实,无乱采信无用证据,坑害百姓,将笃庆村一、二、三组所有的祖业大龙沙洲故意错判给兴隆村五组所有,现笃庆村一、二、三组所有群众冤声载道,义愤填膺,一致决定为保祖业大龙洲,誓死与大龙洲共存亡。

我们是新宁县回龙寺镇笃庆村一、二、三组【下称笃庆村】全体村民,大龙沙洲地处新宁县夫夷江笃庆村地段以下江中,自古以来,笃庆村就把大龙沙洲视为风水宝地,对大龙沙洲进行管业,与周围村、组没有任何争执。2002年笃庆村民在大龙沙洲造林,后经林业部门验收丈量面积为27.6亩,事后又领取林业部门补助款,这一事实的经过,周围村、组从未反对,从未争执,后因近年来夫夷江沙石暂少,价格猛涨。回龙寺镇兴隆村村民曾几次到大龙沙洲偷挖沙石,被笃庆村一、二、三组抓获,曾扣过船,罚过款。事后,兴隆村5组为霸占大龙沙洲从新宁县档案局调取一份1982年登记的山林所有证底册《草册》,该草册登记兴隆大队五生产队壹组大沙洲沙滩面积为2亩,山林所有证存根第564号登记山权为兴隆五组,大沙洲沙滩面积为2亩。兴隆村五组以此证于2012年向新宁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政府将大沙洲沙滩确归其所有。并双方邻村、组未签字盖章。县政府调纠办在处理本案时,收龙船铺沙石场30万元《龙船铺沙石场系兴隆村五组》,张荣锡在处理本案时得其一方好处,以权谋私,故意偏袒一方。兴隆村五组提供的大沙洲沙滩在1982年登记时只有2亩,到现在这么多年来按市场规律,地处江的大沙洲沙滩应该被水逐年冲走,现在已不存在。而大龙沙洲的面积是林业部门丈量的为27.6亩,地名是林业部门在施工验收图中标出是大龙沙洲,不是在大沙洲沙滩,张荣锡见在夫夷江中再找不到大沙洲沙滩时,就故意错将两个地名不同、面积完全不同地方认定为是大沙洲沙滩。这么简单,明了的事情,谁都会,一看就懂。特别是两地方的登记面积相差这么大,大沙洲沙滩是2亩,大龙沙洲是27.6亩,两地相差25.6亩。张荣锡将这样两个完全不同的地方认定为是大沙洲沙滩,当初1982年的登记有这么大的差距吗?假如你张荣锡不是得到其一方好处的话,误将两地混为一地,乃是天下之大笑话。然好笑的是本案处理结果:一 是撤销新字第564号山林所有证第六栏关于大沙洲沙滩的相关内容。你撤销的面积是2亩,你一下变成27.6亩,世上只有你张荣锡一个人聪明。张荣锡你完全是把1982年登记时的人当饭桶。二 是将大沙洲沙滩林地权确归兴隆村五组。张荣锡你也不是将大龙沙洲林地权确归兴隆村五组。三 是将林木权确归笃庆村一、二、三组所有。笃庆村一、二、三组在大龙沙洲造林已经林业部门认可发证,还要你张荣锡判什么?张荣锡你判的笃庆村一、二、三组没有在大沙洲沙滩造过林,何来林木权?你把林地权判归兴隆村五组,世上哪有先有林、后有地,这是张荣锡的杰作。你这一判决害得笃庆村一、二、三组上诉,害得老人为痛失祖业流泪,还得年轻人为痛失祖业心愧,你判糊涂案,早晚要出人命案,到时你吃不完兜着走。你暗中利用官场压办案人员,武冈法院审案半年多了不敢判决,你真是瞎了眼,还是糊涂了。大龙沙洲与大沙洲沙滩,你认不得?2亩与27.6亩你搞不懂,你连文盲都不如!张荣锡事到如今,事实俱在,事情简单,老百姓损失这么大,早晚会找你算账,苍蝇、老虎到时一起打。如果你再一意孤行,不悬崖勒马,所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要知道,大龙沙洲是笃庆村一、二、三组的祖业,27.6亩,不是一、二亩之地,2002年笃庆村一、二、三组已造林,林业部门已补发造林款,像这样的铁证,像这样的自家之地,变为他人所有,笃庆村一、二、三组人有愧祖业,如果你张荣锡,是笃庆村一、二、三组人,你同意吗?你答应吗?各位领导,我们笃庆村借此贵平台,同等誓死与大龙沙洲共存亡。恳望各级领导关注,我们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维权再艰苦,道路再坎坷,笃庆村一、二、三组将义无反顾,现笃庆村一、二、三组已立军令状,如以后为保祖业而死,其后代笃庆村一、二、三组群众共同供养,老人共葬。笃庆村一。二、三组群众一往无前,直到中央。

此致

新宁县回龙镇笃庆村一、二、三组全体村名

一组组委会:邓星读、邓小利、邓星仇、邓集明

二组组委会:邓乾平、邓建新、邓国强、邓轩华

三组组委会:邓汉青、邓尧柏、 邓昌东、邓集茂

邓乾平 联系手机:15197910829

邓尧柏 联系手机:15173951600

邓星读 联系手机 15173953096

邓建新 联系手机:13161178576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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