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4-01 11:55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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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拖欠农民血汗钱的老赖
2004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借助各级人民政府为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及时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将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执行案件通报给相关的人民政府和部门,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协助、支持和配合,使这类案件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执行。
然而城步县法院根本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1997年验收,经过审计673286.84元工程款,还有48.748684元工程款工资未支付。
城步县法院1991年经上级批准修建办公用房,楼房面积为1060平方米,城步县法院将该工程二楼以下尾欠工程发包给我,先由我垫资修建,施工合同为大包干形式。
按照施工合同施工完成后支付96年底为30万元以上,工程验收合格后经过审计673286.84元。城步县法院在97年5月前共支付18.38万元,尚欠我们工程队工资48.748684元人民币。写了一张结算清单,并写明所欠工程队工资均按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计算。
由于我承包该工程属垫资,该工程款我向武冈市转弯信用社所借,办公楼建成竣工、验收、审计以后,城步县法院仍不支付全部工程工资款,我无法偿还武冈市转弯信用社所借20万元,武冈市转弯信用社向城步县法院申请冻结我余下工程款,致使我工程私欠工资也无非支付,我向原城步县法院副院长张小明讨要数次无果。
城步县法院花巨资几千万元搬迁到北大门,我所垫资所建办公楼以200万元卖了。不知这200万元城步县法院是否私分?还是领导们挪用,拖欠我工程款部分民工工资还不付,我身体不好,委托李立球(我欠他木材材料、加工工资共计八万七千元)几次找到现在主管城步县法院基建、财务副院长杨盛美讨要工程款部分民工工资,都遭到杨盛美副院长拒绝。
我在城步县法院看到各个院长,庭长一个人豪华办公室都好几十个平方米,豪华皮沙发、高级办公桌椅起码上几万元,却耍赖拖欠我们血汗钱,对于城步县法院耍赖拖欠我们农民的工资,执法犯法的城步县法院行为表示愤慨。
请求上级法院领导为民作主,责令城步县法院支付拖欠我们工资及利息。
武冈市八一公司承包人陈同荣
城步县儒林镇云坪路三号,委托人:李立球
电话13973585994
2014年3月29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