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开放,衡南县茶市镇功胜村人,今年15周岁,就读于茶市镇初级中学初三年极,今年年初我去学校报到,初三班主任罗冠山老师不让我报名,叫我不用读书了,该干嘛就去干嘛,我说我初中没读完,年纪小,希望读完初中再去读技校,但他就是不同意,并让我去找校长刘言生老师,刘校长也是爱理不理,让我找班主任,我就在这样踢皮球中失学,我很想明确以下点问题:1.茶市镇就一个初级中学,不让我报名就等同让我失学,现在他们的目的达到了!2.我读初中,是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我上学的权利是学校老师可以随意剥夺的吗?谁来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3.我承认我的学业不够优秀,但我们班与我一同失学的同学至小有5个!4.以我们的成绩会影响学校的升学率而把我们拒之门外且不给任何解释是一个学校份内之事吗?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利!5.罗冠山老师明着是人民教师,暗着是我们镇上的一个房地产开发商,有房产买卖合同为证,现在老师都可以师德沦丧,身兼数职捞钱吗?这样的老师能有足够的精力教育学生吗?6.现在我失学的责任谁来承担!
以上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没有合理的答复我会一直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