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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新邵县磨石溪村秘书贪污案有猫腻

时间:2014-03-10 11:50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7172

村秘书贪污二百多万,仅量刑一年零六个月并保留党籍的重大包庇隐瞒案

请求上级政法机关立案侦查,彻查到底,惩恶扬善,而平民愤

我们是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大新乡磨石溪村村民

在创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的今天,我村村民查实村内巨贪—原村秘书周刚(2011年6月,乡党委定为村支部书记)贪污村集体资金,移民资金,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等,金额226万多元。村民都视政法部门为“保护伞”。立即将所获得的第一手反腐反贪污举报材料呈现给政府领导,政法干部,而部分领导干部,政法干部却拿村民的贪污举报材料当做耳边风,敷衍了事。他们不仅不帮群众申张正义,排忧解困,相反的还知法犯法,帮犯罪嫌疑人提供信息,甚至在办公室等待犯罪分子重金的到来!俗话说得好,吃了别人的心软;收了别人的手软。他们作为国家干部,人民的公仆,拿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视国家法律于不顾,昧着良心,帮犯罪嫌疑人送“官礼”,对所举报的材料避重就轻,最后拿一些“鸡毛蒜皮”的贪污事实来敷衍百姓,量刑收场。

一、 案情简要

当初,我们村民到县检察院举报本村秘书周刚的贪污款共计2264135.72元(即226.41万元,具体数据附后),款款都有证人证词及百姓手印作证的巨大贪污案。虽然检察院立了这桩案件,结果大新乡党委书记王红亲临插手,并托原磨石溪村书记周忆华(也属贪污犯)在县政府找关系、送金钱等多种手段,庇护犯罪嫌疑人,给犯罪嫌疑人作反证,作伪证 ,破案处处受阻,到现在才真相大白,原来是王红、周忆华所为。

有了王红乡党委书记、周亿华原村支部书记这两个保护神打招呼、跑关系、请客送礼,从此,检察院吕湘栋检察官只认伪证,不认取证,摇身一变—200多万元重大贪污案变成了4.2万元。吕领导说烟酒开支用一个亿都不属贪污!!甚至法院审判前,乡党委书记王红还在法官面前大呼:周刚是个好支书,有能力,有魄力,请求免除刑事处分。最终法院给周刚量刑时,据其贪污金额4万余元,后称贪污罪,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收场。

二、 戏剧性发展

周刚被判刑后,乡党委书记王红派陈国平、颜宁等到我村老支书部书记周继能、刘龙光、周亿华等党员家里做工作,要他们发言保留周刚的党籍。结果,周刚贪污被判刑后,在党委王红书记的关怀下,免去周刚村支部书记职务,仍保留周刚党籍至2013年初。紧接着,王红书记又不经群众选举,直接安排周刚胞弟周精明为磨石溪村书记助理之职。

周精明:1972年生,系磨石溪之流氓、地痞、恶霸、烂仔。

周精明行使磨石溪村支部书记助理职务以来,严重危及百姓的人身安全,村内所有事务由周精明说了算,一不服从就大打出手,所有业务加盖村支部章生效,村秘书搁置一边,行政章在大新乡不可生效—--真是奇迹,奇哉,怪也!(这都是王红书记所安排的!)

村4组/16组修2公里水泥硬化公路,村支部不但没出一分钱,周精明反而将移民局补助的20000圆扣除10%(2000圆)作为“管理费”!

国家补助的水稻玉米理赔款,支持农民的各种款项,老百姓看不到一分钱!

周刚在县看守所关押43天,回家当天礼花大炮齐鸣,大摆酒席,显威风给百姓看,混账到了极点!!!!

周刚坐牢回家后,2011年12月,乡政府王红书记为关照周刚在关押期间的开支太大,利用职务之便,从县移民局拨款20万给周刚做金银花苗木肥料款。

三、 再次请求立案侦查

在此,我村全体村民带着极为愤慨的心情,带着疑问,带着周刚的贪污材料,辗转送至县、市、省政法单位(检察院)等,要求讨个公道,为民呐喊申冤!!

周刚贪污大案该不该追查?该不该收押??请上级领导看材料!!!

1. 在第八届村委换届时,通过本村理财小组清帐,周刚手中结余现金为180095元,在党员组长会议上其本人认可。

2. 2010年村石屋冲至斣里段1.68公里道路硬化工程属9/10/11/12/15 五个组村民私人集资的公路工程,与村支部无关,且当年完工结算时,没欠包工头周玉青一分钱。而周刚却做假账,村集体支出223999元(周刚贪污村集体资金22万多元,有理财小组清帐的账目为证)。

3. 侵吞村移民资金两个码头补助金4万,滑坡、保坎款5.5万元。

共9.5万元全部由周刚收入腰包(附证人证词和手印)。

4. 虚报冒领村移民户其他基础设施补偿及拆迁补偿款7.5万元(有帐可查)。

5. 村河滩费25.02亩,每亩下拨9996元,共计250009.92元。当时四个组分得现金为124700元,剩余122092元落入周刚之手(有筱溪电站数据为证)。

6. 侵吞县水利局安排我村人畜饮水工程款7.63万元,该项目没有给本村老百姓买过一寸水管,一个水龙头,没开支过一分钱,全部拨款落入周刚之手(全体村民为证)。

7. 县卫生局农村改厕小组环保资金6.3万元,当时申报150个厕所,每个政府补贴420元,实际完成40个,用去1.68万元,剩余4.62万元被周刚侵吞(承包人周六中为证,检察院包庇定为70个,每个价700元,有户数可查)。

8. 筱溪电站赔偿我村的集体补偿款389991.82元,全部被周刚侵吞(筱溪电站数据可查)

9. 县农业局补助我村的水稻理赔款5000元,被周刚侵吞(不做收入)。

10. 村移民时,由电站指挥部付给每个村书记、村秘书共18000元。政府并明文规定不许村干部再在村财务中做任何报销支出,结果,周亿华(原书记)卷走村现金53400元,周刚有33560元另作报酬(有账目为证)。

11. 周刚父子冒领套取政府旱土征地补偿款114479.1元(组长周福初为证)。

12. 国家下拨来我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8万,没投资一分钱,全部落入周刚之手。

13. 周刚坐牢回家后,2011年12月乡政府王红书记为关照周刚在关押期间的开支太大,利用职务之便从现移民局拨款20万给周刚做金银花苗木肥料款。

14. 周刚采用欺骗手段冒7组名义虚报退耕还林5.64亩至今,此人无一分地退耕还林,请政府追缴收回。

15. 县移民局补助给我村修公路的12万元,其中押金1.2万元,在村没有收入帐,只有付出帐,属周刚私吞。

16. 磨石学校便道及搬迁补助费等24000元,由周刚冒领私吞。

17. 周刚关押回家后,大新乡党委政府及乡经营办领导协助周刚伪造假账,将原结余180095元(第八届村委换届时,周刚在党员组长会议上亲口承认的结余资金)抹去,现村民反欠周刚196599.72元,村民反而成了欠债人。这些假账中好笑的一项是:周刚以从家里去乡政府开会为由,区区4公路,租摩托车开支竟然在50至270/趟。

18. 周刚利用职务之便,为周乐同、周国生、周继能、周继安四户办理移民后期补助,骗取国库资金,其本人得好处费10000.00元,芙蓉王香烟2条。

综上18项所述,初步确定周刚贪污现金2264135.72元。

作为村官能有如此大的胆量,贪污几百万的资金,其背后必定有大树做支撑,扯葱带出蒜。村官贪污,政府干部协助犯罪,特别是大新乡党委书记王红就是此案幕后策划者、帮凶。请问这些干部的党性到哪去了?这些干部的政治素质、良心到哪去了?民众多痛心啊!!这些渎职狗官知法犯法的混蛋应该立即下台!!!

政府申张正义,我们有信心,没有攻不破的墙!!在此,我们再次请求上级领导将被举报犯罪嫌疑人周刚、周亿华等绳之以法,立案侦查!!如不执行,我村全体民众,砸锅卖铁走继续上诉之路!!

谨呈

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大新乡磨石溪村全体村民

2014年3月7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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