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3-07 10:03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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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人民医院极不负责,以致错过病人最佳治疗时间,酿成病人死亡悲剧,院方必须承担责任!
我妻颜遥英,出生于1957年,耒阳市夏塘镇小康七组人。2013年6月24日,因下身不干净(阴道出血)到耒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就诊,接诊医生李春荣诊断为纳氏囊肿,她说:“这是水葫芦,不碍事。”李医生用电凝刀把所谓的水葫芦摘除。最后开了两天的消炎药(包括口服和针剂两类),我妻当天回到家里。27日光镜报告结果为;宫颈炎性息肉并纳氏囊肿。十天以后,我妻因病情没什么好转又去人民医院复诊,还是李春荣医生接诊。李医生说:“没事,结痂也要一段时间呢,现在已经结痂了。”我妻以为真没什么事,安心回到家里,到了2013年的8月22日,我妻因阴道连续流血七天,再一次到耒阳市人民医院就诊,到这时,李医生才搞了活检,几天后的检查结果为宫颈癌1级。院方建议住院手术。有鉴于耒阳市人民医院对病人极不负责的态度,我不放心将妻子再留在此治病,8月26日我携妻子去衡阳市南华大学附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一检查,病情已恶化为宫颈癌2级。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虽经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四月余的治疗,最终还是没能挽救我妻宝贵的生命,2014年元旦,我年仅56岁的妻子抛下我和儿孙含恨而终。
耒阳市人民医院对我妻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和妻子都是地地道道的普通农民,没有任何医学知识。妻子患病,有市人民医院资深的妇产科医生治辽,我们对其十分信赖,一百个放心,可以说我们是把病人的生命托负给了李医生。但是,李医生却没有尽到一个医务工作者应尽的职责。作为一个长期从事医疗工作的妇产科专业医生,她应该懂得纳氏囊肿与宫颈癌的关系,如果说我妻子第一次去就诊李医生不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是粗枝大叶,那么当我妻子第二次(第一次就诊后十天)去复诊李医生还是以“没事,结痂也要一段时间呢,现在已经结痂了。”来敷然病人,那就是地地道道的草菅人命对病人极不负责了。假如这次李医生考虑到宫颈癌的可能性,给我妻子做个活检,决不至于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这次复诊距后来确诊为宫颈癌1级的日子足足还有一个半月啊!有关专业人士认为,宫颈癌如果早发现早治疗不是一个很难治的病,从这个角度来看,耒阳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李春荣就是我妻子的催命判官、夺命杀手!!!
我妻死后,我方先后几次找耒阳市人民医院交涉,要求其给予我方一定的经济赔偿,但院方一直推卸责任。
在这里,我再次请问耒阳市人民医院,你们都是有专业知识的医务人员,根据你们院方的所作所为,对于我妻子的死,难道你们能推卸你们的责任吗?再问李春荣医生,夜深人静时,你扪心自问,你能够无愧于我妻子的亡灵吗?你就不怕我妻变成厉鬼向你索命吗?俗话说:头上三尺有神灵!
我并不想把事情闹大,也不会狮子大开口,自我妻子死亡至今,我方一直保持克制,我要的是耒阳市人民医院的一个真诚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对亡者家属心灵安慰。希望耒阳市人民医院承担起自己理应承担的责任,以告慰我妻子的亡灵。
耒阳市夏塘镇小康村七组 刘检告
2014。2。28。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