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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湘乡市泉塘镇南薮村干部贪污腐败

时间:2014-02-21 11:40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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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进了权力的笼子里!

2009年李友平等村民在清理村级财务时发现贺新和在2005年至2008年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期间以不入帐的方式贪污国家下拨给南薮村的水利、移民、扶贫、村道建设等资金219725元,李友平等村民将这些事实举报到泉塘镇党委、纪委、政府,直到2011年1月10日泉塘镇农村经济审计事务所才认定贺新和应补记收入71725元,其余部分以串供的方式予以否认,应补记收入的71725元由泉塘镇人民政府负责,听说李友平举报的事实中有一部分牵涉到了县、乡两级一些领导干部,负责分管南薮村的副镇长李艳霞也曾在党员、村民组长会上进行过辩解,还有一些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在背后为贺新和保驾护航,所以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举报人李友平曾经是南薮村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主任因有严重经济问题被退出,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没有选入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为了保护和保密贺新和的违法、违纪事实,泉塘镇党委、政府极力压制南薮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二轮选举的进行,南薮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至今没有选举产生,直接指定举报人李友平一个人行使南薮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南薮村八百多村民的选举权就成了保护违法犯罪事实的牺牲品。李友平利用泉塘镇党委、政府指定给他的特权来压制村民的不满情绪和合法的信访诉求。

在村道建设方面: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李友平独自收集村民的集资款和捐款,又独自将村道的硬化项目高出市场价格交给他的亲戚承包,无论从混凝土的质量和路面的规格均不符合村道建设的标准,绝对经不起检测部门的检验,二三年时间修了一条一公里多长的不合格水泥路,欠了几十万元的工程款,增加了南薮村民的债务负担。

财务方面也是由李友平一个人自收自支,从不向村民和村民代表公布,2013年有村民发现李友平采用贺新和同样不入账的方式将选举(购买)人大代表的九千多元捐款和中石化建设天然气管道的农田补偿款若干万元占为已有,有村民想到泉塘镇财政所去核对天然气管道补偿款的具体数额,但遭到拒绝。

在享受低保、困难救助、发展党员等方面李友平是拉帮结派,把应当享受低保的人没有享受低保,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提名为人大代表,把不符合发展党员条件的作为重点发展对象,连一个中老年人的健身活动也形成了两派的纷争和对立,泉塘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也从不来南薮村了解民情民意,村民反馈的意见是视而不见,南薮村是搞得乌烟瘴气,南薮村民是无可奈何,2014年1月22日召开了南薮村21个党员会议,李友平、贺新和同时当选为党支委成员,从此南薮村的贪污与贪污将逐渐形成一个整体,贪污与贪污的派性争斗也会逐渐消除。笔者是一个两眼明目,听力良好的南薮村民,也是一个中国人,在这种实在过意不去的情况下将这些事实公布于众,南薮村的某些党员是否应当提高觉悟?新选出来的南薮村党支委是否应当解散、重组?泉塘镇的某些领导干部是否应当问责?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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