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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额半小时涨6倍多 计生办称误会

时间:2011-05-20 18:36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5459

  网友投诉:

  我是怀化靖州县大堡子镇人,现年34岁,妻子安徽人,现年31岁。2004年在上海打工期间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当时我二人都达到了国家规定生育年龄,且至今只有这一个孩子。2010年想趁人口普查的契机上户,于是在安徽办理了准生证,并缴纳罚款2000元。

  我托家里人在老家帮我办理上户手续,当地计生办承诺交纳1570元罚款即可上户,因为急着给孩子上户口我就打电话让我堂兄带钱去计生办缴纳罚款,却被告知应缴纳罚款金额变成了12000元,从1570元的罚款变成12000元前后不过半小时,我不明白计生政策变动怎么会如此随意。我也打电话问过我们县计生大队,他们说有准生证和结婚证可以直接上户,不需要罚款,而且我已经在安徽缴纳过2000元的罚款,再缴纳12000元罚款无论如何我也不能接受。而且他们给的理由也让人气愤,说是不知道我的准生证是真是假,真假问题应该是由他们去查证才是,这么做很明显,是想要多收罚款才找这个借口的。希望相关部门能帮我解决一下。 投诉人:吴位星

  记者调查:

  5月19日,就吴位星反映的情况,记者致电湖南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责成靖州县大堡子镇计生办协调处理此事,并将处理结果回函华声在线。

  次日,记者致电大堡子镇计生办蒋主任,蒋主任表示此事因误会而起,现已妥善解决。当初误以为吴位星的情况是第二胎没办准生证的非法生育,处罚金额按当地人均年收入的30%计算。随后在电脑信息系统里了解到吴位星夫妇是没办结婚证而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情况下,按照《湖南省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第42条第一款和《湖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吴位星夫妇做出了处以年收入3倍即12000元罚款的决定,这才有了吴位星认为罚款金额前后不一的事情。

  蒋主任称,在接到上级部门的指示后与吴位星妻子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取得联系,了解到吴位星托堂兄拿过来的《生殖健康服务证》,在安徽当地即是第一胎的准生证,名称与靖州县的准生证有异,这才造成了怀疑准生证真假问题的误会。

  蒋主任称在与吴位星妻子安徽老家计生办联系过程中还了解到,湘、皖两地对非婚生育的处罚金额计算上存在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在吴位星妻子户口所在地,凡是非婚生育,无论何种情况都是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而靖州大堡子镇则是按当地人均年收入的3倍计算,按当时的收入水平算约为12000元。安徽那边罚了,这边就不需要罚了,“当初安徽计生办方面以为吴位星夫妇是要将孩子户口落在安徽才开出准生证的,吴位星实际上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蒋主任称。

  蒋主任认为,这次误会主要还是各个地区之间非婚生育具体处罚条例与规则的不一致造成的。他表示,现在吴位星只要将在安徽地区所受处罚证明的复印件和准生证、出生证准备齐全即可去派出所上户。

  实习生 潘娜 记者 文杰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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