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3 10:02
来源: 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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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人孙运祥,男,现年42岁,汉族,湖南省宁远县天堂镇晓石村4组人,家住天堂镇天堂村新市场。
报告人颜珍志,女,现年44岁,汉族,宁远县天堂镇晓石村4组人,住址同上,系孙运祥之妻。
报告人孙嶷,男,现年19岁,汉族,天堂镇晓石村4组人,住址同上,系孙运祥长子。现就读唐山学院,系大一学生。
报告人孙康,男,同年17岁,汉族,天堂镇晓石村4组人,住址同上,系孙运祥次子。现就读宁远一中高二年级。
报告人胡尚军,男,现年19岁,汉族,宁远县冷水镇下胡家村人,系孙嶷同学,现就读长沙
被告人蒋胜平,男,现年40岁、何太祥,男,现年40岁,蒋成忠,男,现年40岁等,“天堂治安巡逻队”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成员十余人。
以被告蒋胜平为首,以何太祥、蒋成忠为骨干成员并纠集天堂镇天堂村10余劣迹斑斑的“混混”成立了一个借“治安巡逻”为名,实则是针对来天堂镇天堂村经商外来户收取“治安保护费”进行敲诈勒索而成立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有固定的成员明确的分工,有专为运送成员的“面包车”和犯罪经费。该“治安巡逻队”没有报经公安治安部门审批,没有得到村民群众认同,自成立以来,他们采取集体到外来经商户家围堵、威协等手段收取每户50元、100元不等的“保护费”。外来经商户都敢怒不敢言。
现事件已发生过了五天,报告人一家四口因被打都住入县中医院治疗,而蒋胜平及其犯罪团伙成员仍然逍遥法外,而且分文医药费未赔。他们的气焰十分嚣张。因该黑色社会性质的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还没有受到法律追究,其他受害村民不敢出面指控,将会影响案件及时公正处理。
就在报告孙运祥的事件还未处理,2011年1月27日(农历12月24日)过小年的下午3点半左右,被告人蒋胜平开着小汽车,再次组织30多个犯罪团伙,拿着钢筋,钢管,砍刀等凶器围攻孙毅(报告人孙运祥的侄儿),孙毅及时报案,天堂派出所赶来,在孙毅的60岁的母亲和二姐再三向被告人蒋胜平下跪求情,被告蒋胜平,蒋伟(蒋胜平的侄儿,此人于几年前在宁远的猪头山组织打群架,打死一人,有命案再逃,现在又如此嚣张)才嚣张离去。
在报告人孙运祥这次被打之前的农历2007年大年30晚,被告蒋胜平拿着碗口粗的木棒冲进孙运祥的租住的家,朝孙运祥就是打,此案天堂派出所有档案。
经法医鉴定:报告人孙运祥已经被打成轻伤;
报告人颜珍志已经被打成较一般轻伤重;
报告人孙嶷轻微伤。
为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报告人及受害村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特呈此报告。请求:
一、 依法从快抓捕蒋胜平、何太祥、蒋成忠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成员,深挖其罪行,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 责成蒋胜平等凶手赔偿报告人经济损失、医药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望上级领导,上级机关督促公安机关迅速依法公正处理。
此致
敬礼
报告人:孙运祥
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