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这封投诉信和长沙市建委回复,为什么干群关糸紧张、社会不和谐、都想当公务员……从这种为人民服务变味了能反映出来。
砖混结构房车库内承重墙被破坏的投诉为什么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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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无奈bb 来信时间:2011-01-16 11:22:35 |
来信内容:
下面是我的原信:
"我在麓谷沐春园8栋东头购了四楼的一套房子.但上个星期发现一楼的车库被开发商买了三间给一个人.这家将三个车库打通,给住人用.这样将两承重墙都挖出了一个门洞.严重危及房屋安全.为此,从一楼到六楼的业主一起去劝,但这家人执意不改.
为这事,我到处打电话.好象长沙市就无法对此类事件进行有效管理.岳麓区政府一工作人员告知,这种现象很多,她自己住的地方也是这样的,但没有办法.
从车库的购买合同上,可明明白白地写作,只能做车库,而且不能改动房屋结构.但这样的违法又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政府应该如何管理呢.政府应不应该管理呢?麓谷沐春园小区的这种现象还不止这一处,还有其它的车库也改了.
难道要等出了安全事故政府才出面管理吗"
但信已经写了二十来天了,都没有处理,现在却看到了作为不答复信件处理.长沙市对住房安全有没有人管.难道政府只管收钱不管事吗.是不是将这种事直面张市长才能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到张市长办公室门口去等他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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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无奈bb: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你的来信由我委负责回复。收到你的来信,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委安全处对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现回复如下:
根据金峰物业公司、沐春园业主委员会的反映,岳麓区排查办(以下简称排查办)于2011年1月10日到达现场查勘,发现该小区确实存在较多破坏承重墙体、降低车库地面、将车库改为住宅的违章行为。排查办立即书面通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违章行为,并恢复房屋原状。2011年1月20日复查,业主已停止违章行为,但未恢复原状,排查办已建议业主委员会根据《物权法》进行司法诉讼,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市 住 建 委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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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市住建委 |
回复时间:2011-03-01 12:3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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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建筑法》及其他配套规章要市住建委履行法定职责是这样的吗?你委具有的行政处罚职能在哪里?《物权法》可处理,那是用民事处理方式之一,但投诉人选择的是希望通过用行政监管的方式来处理这一问题,是信认你委握有行政执法的武器,你委推诿的行为就是为人民服务变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