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网友投诉须知

时间:2010-12-26 22:23

来源: 华声在线

浏览量:7615236

  用户注册发言前,请认真阅读本条例。一经注册或发言,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条例;如不同意,请勿注册或发言。

  一、总则

  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湘问·投诉直通车》互动平台秩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2、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用户愿意接受本条例,方可注册,成为本网站正式用户。

  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

  1、用户享有网站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

  2、用户在网站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本网站及相关互动平台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并自行承担因从事互动平台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用户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网站管理者。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认为自己在网站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网站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

  5、用户有权对网站互动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权就网站互动管理相关工作提出咨询。

  6、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

  三、网站规则

  (一)禁止发布“九不准”

  违反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侮辱诽谤他人等“九不准”,规定如下: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禁止发布触碰七条底线内容

  触碰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的相关内容不得发布。

  (三)用户必须遵守《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本网站承诺、并诚请所有用户不发表下列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地域歧视、地域仇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1、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2、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4、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5、使用本网站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6、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7、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8、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传播的其他信息。

  对违反上述承诺的用户,本网站将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删除跟帖、短期禁止发言直至永久关闭账号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跟帖评论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本网站承诺,完善公众举报平台,欢迎用户监督举报各类不法传播活动和违法有害信息,以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四)昵称、注册信息管理规定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及相关联的名称,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请勿以国家名称、国家机关、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请勿以社会公共机构名称、社会名人姓名和媒体名称注册;

  4、请勿以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外政要姓名、境外媒体名称注册;

  5、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昵称;

  6、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昵称;

  7、请勿注册图形符号昵称;

  8、注册昵称只能使用汉字、英文字母、数字及短横线,禁止使用如下符号组合: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

  9、对于和其他互动平台用户昵称名称相近的昵称并可能引起争执的,互动平台将支持先注册的昵称用户,而保留取消后注册昵称用户的权利;

  10、对于严重违反互动平台规则的,互动平台保留随时取消其昵称的权力;

  11、用户需对自己的昵称和密码安全负责,如遗失密码或遗忘用户名,可以与网站管理者及时联系解决,但必须提供用户名或者密码其中的任何一个。

  (五)处罚规定

  1、对于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帖文、贴图等等,管理员有权直接删改。

  2、对于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用户,管理员有权删除上贴内容并对该用户采取警告、屏蔽用户发言权直至取消用户会员资格的处理。

  3、对于严重违反网站管理规定的,管理员有权封用户IP。

  4、取消用户ID或IP,一般应遵循"先通知用户,提出警告,在劝告无效下予以执行"这项原则,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外。

  四、隐私权保护

  1、保护用户隐私是网站的一项基本政策,网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网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用户本人授权互动平台透露这些信息;

  (2)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网站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互动平台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适当的使用。

  五、版权声明

  1、用户在本网站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用户本人观点,文责自负。

  2、转贴文章,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用户需承担转贴可能引起的版权责任。

  3、《湘问·投诉直通车》有权将在本网站发表的文章或图片(附带版权声明除外)自行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用于平面出版等商业性用途时,将按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稿酬并于使用前先知会作者。

  4、本网站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5、各互动平台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

  6、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网站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同意,注明作者及文章及图片的出处为"湘问·投诉直通车"(ts.voc.com.cn),并向作者支付稿酬。

  (2)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六、责任声明

  1、本网站用户之间通过网站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网站用户因其个人原因造成资料保管不妥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用户在本网站的活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责任自负,本互动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4、《湘问·投诉直通车》不担保网站各互动平台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站各项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站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也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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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网站不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以上所有条款也适用于发言的游客。

一审:谢龙彪,二审:刘乐,三审: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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